「我的ETC聯名信用卡,尚未開卡」遠通竟然可以刷卡,自動儲值,已持有玉山銀行信用卡的卡友,新申辦「玉山ETC悠遊聯名卡」,請特別留意。


mqqm wrote:
居然有人叫樓主要道歉.....

查回文記錄,才知道有人一直叫人道歉,我還認真回,真是的
linjh60 wrote:
查回文記錄,才知道有...(恕刪)


有感於這裡常是非不分、語言粗暴,希望提醒大家能夠明瞭做事的道理。

其實「對做錯的事情道歉」,不表示認同對方,是表示你明白是非的道理。
就好像走在路上撞到人,即使對方是殺人犯,你也應該跟他道歉,表示撞到他這件事情錯了,
不表示你認同他的殺人行為。

這裡常認為對方怎樣怎樣,即使對他們做了不對的事,也強辭奪理的認為不需要道歉。

做錯事就該道歉,是我在美國多年感受深刻的,小孩子在學校做錯事,老師都要求跟對方道歉,
通常事情就獲得解決,不會一直僵下去,反成仇人。
如果你常看美國的影集,就會發現他們一直是這樣教育小孩子的,日常生活中也在實踐。

道歉不會減損自己,不是認同對方,是表示自己明白是非道理。

Biggest King wrote:
做錯事就該道歉

做錯事就該道歉,但你知道回應的強度是有別的嗎?
feel sad,sorry,regret,apology,你要哪一種呢?
linjh60 wrote:
做錯事就該道歉,但你知道回應的強度是有別的嗎?
feel sad,sorry,regret,apology,你要哪一種呢?...(恕刪)


對這件事,在美國就講 I am sorry。
roger0101 wrote:
我申辦E銀行的ETC...(恕刪)

你申請ETC自動扣款
當你指定的卡還沒開卡 造成扣款失敗
銀行可以指定名下的其他卡去扣款
當初填寫申請書 一定有勾同意
跟遠通沒有關係
不用去跟遠通盧小小
誰規定ETC聯名卡才能去扣E-TAG的費用
而且這是銀行把你的申請資料送去給遠通的
不然遠通怎麼能扣款
這是銀行和你的問題
不需要特別去強調責遠通的不是

既然你都在E銀行申請自動扣款
用哪張卡扣款 有差嗎
個人認為何需要你同意才能在其他信用卡扣款
應該說 "信用卡eTag自動儲值服務約定條款" 並沒有針對ETC聯名卡設立的 是對名下任何一張信用卡都有效力

如果遠通可以在A銀行申請卡 扣到B銀行的卡 那才真的有問題

我的ETC聯名信用卡,尚未開卡--
依其發文所貼圖片,就當成假設條件看
遠通竟然可以刷卡,自動儲值--
的確會(已)發生(根據發文肉容),發生的情況是原玉山的卡友,會以已持有的正常使用中的玉山信用卡,在儲值餘額低於120元時進行儲值扣款動作,其根據為"玉山銀行信用卡eTag自動儲值服務約定條款"
請款者也的確是遠通電收,沒有錯誤

此篇的重點是"玉山銀行信用卡eTag自動儲值服務約定條款"

Biggest King wrote:
有感於這裡常是非不分...(恕刪)

這句話應該先說給各銀行聽吧?惡魔藏在細節中,銀行會做維護人權的事項嗎?應該是利潤優先論吧?如果沒財團法人消基會,消保官⋯等保護制度,百姓應已成為財閥之魚肉,難以翻身,是吧?要怪信用卡申請人沒仔細瞧前,應該要求銀行先遵守人權之準則?etag不公不義不公開之事,族繁不及備載⋯,基本人權早已減損,還要百姓跟財閥、爺們道歉?如筆者之"美"論,如果在美國待過,應知道憲法,公平交易法,反托拉司法⋯等維護人權準則吧?先要求銀行及etag制度尊重人權吧。用殺人犯人權論比喻失當,不是嗎?
開卡---只是啟用"卡片",
至於你的帳戶,是早就啟用了的,所以"轉帳"成功.
linjh60 wrote:
(2)持卡人同意於申請本服務時,貴行得將持卡人及指定車輛車主之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車牌號碼、(身分證)統一編號等),提供遠通電收作為本服務範圍之使用。若持卡人與指定車輛車主非同一人,持卡人確定填寫之資料,業取得車主同意。
(恕刪)




看條款的第二項,這整個"玉山銀行信用卡eTag自動儲值服務約定條款"會不會根本就是遠通擬訂的?
只要辦了e-tag,好像你什麼資料它都可以不用你同意咧....真的好強啊..
原來已經到了這種境介,比法院強制扣款還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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