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郭芳煜給予遠通電收公司高度肯定

我在講543 wrote:
你不覺得你自打嘴巴...(恕刪)


莫名其妙又被刪文.... 無關於 大大與小弟,

肯定有其他的玻璃心不能接受被合理的批評.......

小弟再次強調 "無關藍綠",
這是政策, 不是政治,


自打嘴巴嗎?
簡單的說:

一直到今天小弟仍舊堅持 ETC 有很多不利於人民的地方,
小弟從未因為顏色問題而有所變更.......

國道收費員的問題由政府機關與遠通產生,因此政府機關與遠通出來處理結尾小弟不認為有何不妥!
ETC的問題也是前兩者產生,所以政府與遠通出來買單處理ETC問題也一樣!!沒錯!!!!
所以政府機關更應該要把人民利益放在優先而非財團利益~~~~


另外針對 ETC 全民買單的東西多了,
以下為何要全民買單(光是 ETC 喔),
相對比較解決了收費員所需的費用.........
早點在 葉 匡時部長時期就解決的話還比較省錢....起碼沒有抗議便當的費用
更何況很多收費員費用都是勞工應該有的保障....


a. 遠通平信的郵資全民買單,
b. 補貼九折全民買單 (唯獨排除VTP "預約用戶"?) ,
c. 若真要算20Km免費也是全民買單,
d. ETC 宣傳費等等.......
e. 遠通據點不足把中油,郵局都納入.......
f. 半月結應該要改為月結節省郵資與節能,
g. 遠通據點不足,超商收取手續費問題,


謝謝!

array5438 wrote:
莫名其妙又被刪文....(恕刪)


那我也再回答一次吧
呵呵
所以看你的回答就知道台灣一直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是非不分
前部長堅守底線,依法行政,結果現在被你罵還多賠了便當錢
怎麼不想一下
國道收費員九百四十七人,馬政府給二點二億資遣,不滿意,菜政府再給五點八億,叫圓滿解決?
如果葉部長為了省便當錢而多花了5.8億,那還是快點滾下台比較好...


我在講543 wrote:
那我也再回答一次吧
呵呵
所以看你的回答就知道台灣一直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是非不分
前部長堅守底線,依法行政,結果現在被你罵還多賠了便當錢
怎麼不想一下
國道收費員九百四十七人,馬政府給二點二億資遣,不滿意,菜政府再給五點八億,叫圓滿解決?
如果葉部長為了省便當錢而多花了5.8億,那還是快點滾下台比較好......(恕刪)



前部長堅守底線,依法行政,結果現在被你罵還多賠了便當錢
現在部長也是 "依法行政" 為何能夠解決收費員問題????
回想若當時解決了....
確實可以省很多被灌水的費用....更可以喚回人民對政府的信任.


前部長的 "不作為" 行為 ,
放任遠通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哪裡??

小弟已經舉出這麼多個例子都會全民買單....... 這是政策問題不是政治~~~
有哪一樣不是在 葉 前部長 任內實際上施行的政策

1. 收費員等同於勞工...該給的就該給,
2. 是否給出 5.8億 小弟不知道,詳細數字與被灌多少水小弟不清楚,
3. 遠通也要出..不是100%都是 全民買單,

細數 葉 前部長期間,
有沒有讓遠通出過 "應有負擔企業社會責任的錢" ??

再次強調 無關藍綠.....這是政策 施政的政策

小弟無藍綠之分


謝謝

我在講543 wrote:
而且一審早就判賠了,只是還可以上訴...(恕刪)


那到底7125萬賠了沒??

7125萬會不會在遠通上訴後,
出現和1億4250萬元違約金同樣的戲碼?????

1億4250萬--> 上訴 --->7125萬
7125萬-----> 上訴 ---> ?????

array5438 wrote:
現在部長也是 "依法行政" 為何能夠解決收費員問題????
回想若當時解決了....
確實可以省很多被灌水的費用....更可以喚回人民對政府的信任.


你講這句又在自打嘴巴了,自己前面不是說賠償收費員這筆錢也不知道去那找名目賠?
(雖然你刪改了,但我可是記得你有講過的啊)
如果現任部長"依法行政"會找不到名目.預算來賠嗎?

被灌水的費用?
連你都認為自救會在敲竹槓啊?這麼惡劣要A國庫錢的自救會
本質跟你認為的遠通沒兩樣啊,怎麼你就認為該賠一賠息事寧人呢?
標準要一致啊
既然都是認為要替國家國庫著想,怎麼有人可以有人不行呢?

練笑話是一種藝術 wrote:
那到底7125萬賠...(恕刪)


法院判你要賠,但是還可以上訴
你會笨到現在就買單嗎?
遠通可是一毛都不想賠的喔

我在講543 wrote:
法院判你要賠,但是還可以上訴
遠通可是一毛都不想賠的喔...(恕刪)


說穿了, 不就是開後門給你走..
看你遠通拿什麼來喬?

我覺得後來應該也是一直拖, 歹戲拖棚
拖到最後就不了了之....


徐董好棒棒, 有錢真好!!
我在講543 wrote:

你講這句又在自打嘴巴了,自己前面不是說賠償收費員這筆錢也不知道去那找名目賠?
(雖然你刪改了,但我可是記得你有講過的啊)
如果現任部長"依法行政"會找不到名目.預算來賠嗎?

被灌水的費用?
連你都認為自救會在敲竹槓啊?這麼惡劣要A國庫錢的自救會
本質跟你認為的遠通沒兩樣啊,怎麼你就認為該賠一賠息事寧人呢?
標準要一致啊
既然都是認為要替國家國庫著想,怎麼有人可以有人不行呢?...(恕刪)



自打嘴巴??

小弟問的是 : "有沒有違法"?

小弟不是國道收費員自救會的人....但是小弟支持國道收費員勞工爭取應有的權利,


再次強調這是政府與遠通搞出來的...所以當然政府跟遠通出來解決是再正常不過....

至於費用問題...
新政府願意把遠通抓出來一起解決,
實際金額 我不清楚....所以有沒有灌水......小弟只能由新聞媒體知道...
只能持保留態度,
國道收費員 兩年抗議和平落幕

小弟當然不希望拿公帑來發便當錢,
但是遠通的錢要發便當小弟管不著,


若現任部長" 依法行政" 會找不到名目就更好笑了,
因為現任政府已經答應要處理了......
最好是可以 "違法給付".....
這樣公務員是要負擔刑責的.....

倘若現任部長可以找到依法行政的名目來發....
那麼... 葉 前部長口口聲聲說不行是..............卡唬爛的嗎?


小弟從未說過 為國家國庫著想是不行的喔!!!

小弟還舉出很多政策是 葉 前部長任內花費公帑全民買單...都是真真實實的喔,

即是現在小弟依舊呼籲要抵制 E-Tag .....除非將不合理條件剃除.

ETC 不是壞事...但是現有政策.....真是全民買單一堆!!!!

謝謝


========================

國道收費員抗議了2年多,昨天傍晚自救會成員終於和解,政務委員林萬億、勞動部長郭芳煜協商,雙方達成共識,政府承諾會給收費員相關補貼,包含抗議期間的便當和車資也都會給予補助,希望年底前,這些補助就可以匯入收費員戶頭。
 
曾為了生計,吊上七層樓高的位置,國道收費員,這兩年來經歷過上百場抗爭,現在終於有了結果。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勞動部長郭芳煜,16號晚間和自救會會員,(浮水)達成承認2008年以前的年資,以及協助保障工作權兩項協議。
 
自救會會長孫秀鑾強調,細節都還要再談,就迅速的和新政府達成協議,就是因為林萬億讓他們相信他,這是前任政府沒有做到的。
 
只是這筆專案補貼金,遠通和政府都要一起承擔,實際金額多少還有待進一步協商。上任百日內,蔡政府把馬政府兩年多來,無法平息的收費員抗爭平息,獲得勞工支持。
 
udn tv 吳承翰 葉韋辰 SNG 台北報導
我在講543 wrote:
法院判你要賠,但是...(恕刪)


不曉得遠通的賠償金,外加過路費漏算的總數,還有用路人扣款、繳費不正常、ETAG故障等等花費的時間與精力加總起來,與原先付給收費員的薪水比較起來,哪個花得比較多喔?

當然,有人一定會說甚麼省下來的油錢與時間絕對划算!真的嗎?一天到晚塞成一團的高速公路,到底省到甚麼?可惜當年為了騙社會大眾去裝設ETC的廣告已經消失無以尋找了,甚麼一台車用了ETC,一下子就經過收費站不用停頓一路暢通,人家用回數票就塞在收費閘道,看來真是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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