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ETC 抓超速違法

Pachilla wrote:
台灣價值在民主跟自由




我加上一點, 那就是法治!

民主的真締, 其中有一點很重要, 就是個人隱私權受法律的保障, 這是民主政治與專制獨裁政治最大的不同點.


ETC蒐集的資料, 當然屬於個人隱私, 民主政府在人民無明顯犯罪事實的前提及法官的同意下, 本來就不能以此資料做裁罰的依據!


這跟超不超速無關!

而是關係民主制度下, 法律對人民隱私權的保障! 當國家機器可以隨時掌握人民的行蹤, 那是一件多可怕的事!


重點要搞清楚 ,不然就會前拒白色恐怖, 後迎X色恐怖而不自知!



執政黨應該要珍惜在野時高喊的人權至上的口號 ,不要上台後就腦袋轉彎, 當心民怨的反撲!

Pachilla wrote:
政府: 每一個人都被監控不是更方便? ...(恕刪)


建議可以引進中國的天網
開車刷臉就可以知道在哪個交流道上及下
這樣連醜醜的ok蹦都不用貼了
坐捷運及公車刷臉就知道你在哪上車下車
最好每個人的家裡房間也裝一支當行房記錄器
以免台女要賺第一桶金濫訟浪費司法資源
同時立法禁止貼隔熱紙穿帽T及低頭,違反視同有犯罪嫌疑
先不論到底要不要用ETC抓超速
但為什麼這個議題會牽扯到"隱私"這件事呢?
早在當年建構ETC時,每台車一上高速公路後的行蹤就被一個民間財團掌握得清清楚楚,何需到現在還來討論"隱私"?
都不擔心財團侵犯隱私了,還擔心執法單位侵犯隱私?

還是把議題回歸到底應不應該用這個"已經讓大家失去隱私的資訊"來做超速的執法吧...

FPK10500 wrote:
先不論到底要不要用ETC抓超速
但為什麼這個議題會牽扯到"隱私"這件事呢?...(恕刪)


我現在上國道都還是裸奔
雖然沒用但就是不爽

過去他們為了收費蒐集你的資料
現在又為了執法再利用你的資料
明天他們會不會為了什麼目的要你交出更多東西呢???
你今天不吭聲就等著被軟土深掘
十次車禍九次快?那把全國道路含國道一律車速訂為60公里,為期一年,車禍率有降,就一直保持下去。
來支持一下這篇 為什麼高速公路不速限60呢

那邊樓主反諷想表達的就是都說十次車禍九次快 越快越不安全 超速就是不應該
所以速限60越慢就是越安全?

我覺得P大單純只是提出 為什麼政府可以這樣監控人民 現在科技ETC拿來抓超速
以後會不會像我們現在笑中國一樣 各種監視器監控人民 還有社會信用系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4Gr-HLM7Qk


ETC抓不抓超速我沒甚麼感覺 我開高速公路從來沒超過120
我倒是覺得你們不要有人提出甚麼意見只要跟你意見不合的就先入為主扣別人帽子
說別人就是想超速才會反對這個ETC抓超速的提案

Leonarka wrote:
對的事,排除眾議去...(恕刪)
shiji03 wrote:
我現在上國道都還是裸奔
雖然沒用但就是不爽


私人企業蒐集到你的資料可以變出很多花樣來獲利(好聽一點叫利用大數據)

公部門除了開罰單領獎金,僅是在高速公路移動的這些資訊,你還期待他能變出甚麼新把戲?

hsin540610 wrote:
十次車禍九次快?那...(恕刪)


你的60公里是最高時速?
那高速公路跟省道有什麼不同?

資進黨要亂搞就讓它亂搞吧

反正收到罰單後再透過訴訟打臉資進黨就可以了,反正資進黨臉腫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了

FPK10500 wrote:
私人企業蒐集到你的資料可以變出很多花樣來獲利(好聽一點叫利用大數據)

公部門除了開罰單領獎金,僅是在高速公路移動的這些資訊,你還期待他能變出甚麼新把戲?


你覺得遠通是公部門還是私部門?政府公私互通、所在多有,把戲多的是。你看看中油簽約
什麼號稱綠能的碩城科技公司,總統府秘書長還出席呢! 半夜想想,會嚇出一身冷汗~
面對現在這個一邊高喊台灣價值、一邊擺設拒馬的執政黨,不要再天真下去了,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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