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免繳4億懲罰性違約金(有天理可言嗎?)

台灣法院不是都民進黨開嗎?etc不是在馬任內作的嗎?菜英文不用負責嗎?
講真的 不是要幫遠通講話 現在判決出來 也算是真相大白
結果大家都還是會說官商勾結 這場官司打這麼久 現在就是舉證不足 而且難道大家真的都沒有使用國道 沒有使用這些設備 都甚麼年代了 難道真的要回到人工收費就好棒棒? 我想到時候也抨擊政府沒作為吧

哀鳳十 wrote:
現在就是舉證不足


拜託,不是舉證不足,是根本沒舉證好嗎?
國家跟財團根本在演戲

如真有心要辦,哪有可能會不舉證
舉例來說,各位的車如果因改裝等原因,驗車不過,還被開單,你花了錢恢復原狀
有可能主張已花錢讓車恢復原狀,就可以不繳罰單?

法院不催繳罰錢才怪



況且,ETC本來就有弊案



而且當時的蔡英文也密會徐老闆
他們聊了什麼,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rockliang wrote:
台北地方法院判遠通電收勝訴,免繳四億2750萬元


這下門架裝 [後方車牌辨識系統]
總算有預算了吧......

rockliang wrote:
遠通電收公司因高速...(恕刪)


在ROC已經比共產黨還黑箱了 天理? 只存在八點檔裡吧...

看看東仔~看亞泥~~再看到那顆大蛋

財團治國+1

wrote:


前兩任市長簽下圖利財團的不平等契約,然後現任的不只要擦屁股,還要面對既得利益者想強勢繼續違法施工

蓋與不蓋、合法不蓋、違法蓋,現在連合法的讓他先蓋也不行

然後還是有腦殘能把一件事情扭曲成這樣

都是一些廢物老頭,我也四十幾了,不算年輕

但是覺得年輕人非常好,懂得理解事實、改變現況、不再等死

最重要的懂的用腦

面對部份同年紀的和年紀比我大的人,有些貨色真是讓我覺得羞恥
高公局未舉證...這才是主因!
只是演一齣戲給大家看...
今天公祭,明天忘記
居然還有記者會挺身寫結局出來..
該給鼓勵了~~ 廣告會少很多..哈哈
也可能跟大巨蛋不平等合約一樣
根本沒得罰
但是演給大家看
我做了
不要再吵了!!
錢也不是我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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