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jimmy wrote:
剛新聞看到只因一個月...(恕刪)
違規59次
還沒察覺
分明就是不想儲值
lee_yu_ju wrote:
若是故意放任不繳, 想說月底一次清算,
但是卻因為這樣被罰這麼高...... 我認為也不合理
有時候人難免會有第一次的粗心放任而犯錯, 但這又
不是交通大違規,有必要這樣誇張嗎!!我認為有修法期限的必要...
比如, 那天你忘了繳, 過了ETC 收費, 去了機場趕出國,
一去就一兩週, 回來因公事忘了, 後來一個月後收到巨額
罰金..... 我想應該偶而這事會發生在你我身上吧
雖然事情沒發生在我身上, 但不合理的就是不合理, 因為
這是變相罰一般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