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ark wrote:
請樓主仔細檢視自己的發言和回文~除了車次外有哪一個數字是有公告和正確的??
委辦服務費你確定是另外由納稅金提撥的嗎?
你還是沒有講我哪個數字是有明顯錯誤的。
我說遠通ETC的建置營運成本是20億哪裡有錯?
你另外標說遠通投入了31億元,卻不標後面那句20億元建置營運成本?
我成本沒說錯、車次沒說錯、每輛次的委辦費也沒說錯,
那到底有哪個是說錯的可以明白講一下嗎?我說錯的一定道歉並更正。
又,你說國道基金那些的,我知道,
但我的認知是,稅收規費等等,都是國家人民的錢,並沒有什麼不同,
或許你覺得我的說法是誤導大眾,我可以為此道歉。
但是我還是認為,不管是高公局從哪邊弄來的錢付給遠通,就是拿人民的錢付的,
換個名目說仍然改變不了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