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沈 wrote:
毛主席總是語出驚人上...(恕刪)

識實務為俊傑,眼看再過半年又要換工作,現在先未雨綢繆,早一步佈局好了.
這個部長職位一定保得住,頂多是上司換人做罷了.再說另位主子也很滿意.
至於人民再怎不滿,總也是鬥不過官哪.百姓又能怎麼樣呢!
scchang1 wrote:
,那為什麼不能由消基會來控告相關官員瀆職或圖利呢!

打給消保官吧....至少他能執行公權力....
消保會只是基金會....

5200615a wrote:
如果把監察院分出不要...(恕刪)



這方法
我覺得會更亂
以目前台灣這樣
很難行
ziemaeas wrote:
其實對我們老百姓而言 誰執政都一樣


這一句話很鳥...會一樣嗎????只是不願意對自己選出來的人負責而已..

就我常對朋友說的什麼樣的市長出什麼樣子的鳥主意
南港線繞到松山機場多花了多少時間..多花了多少經費..
浪費了多少南港人的權益..你還認為選誰都一樣嗎??

小英妳再不表示意見..相信你的選票也會跑光光的...我會來投廢票..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ziemaeas wrote:
我相信你會失望以台灣...(恕刪)

其實再好的人才到最後都會變"貪財"才是正確答案
ziemaeas wrote:



有些人的智慧 就是差那麼一點
對事情 所能看到的 不是正 就是反
小心 政客 也很愛你這一型的喔...(恕刪)



ziemaeas wrote:



怎麼還有那麼多人這麼的 天真又口愛
認為換黨做 就會 明天會更好




像這種的 死老百姓 真是 政客的最愛...(恕刪)


原來
智慧的你
是這樣的智慧

要嘛
就提出你有智慧的更有建設性的方法
而不是這般冷嘲熱諷
否則
說了等於沒說
轉自 FB Chingchang Chen
主旨:台端反映ETC相關事宜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台端100年8月1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遠通電收公司已提出0元eTag方案,其所付出之額外成本超過裁罰金額,故本局實質上已裁罰違約金。另系統查核驗證係屬系統上線營運問題,與裁罰違約金係不同之二件事。

< td> 三、遠通電收公司提出之0元eTag方案,其所付出成本係額外付出,本局實質上已懲處違約金,已達懲處目的。

四、遠通電收公司網站公告之OBU係目前使用之OBU350型,是須付費的,實質0元OBU係指eTag,係免費提供的。

五、實質0元eTag之提出係超出契約之外之工作項目,其所付之成本係額外付出,本局只是陳述事實,並非為遠通電收公司找理由。

六、遠通公司因利用率不足進入違約狀態,政府已促使遠通公司提出超出契約規定之0元eTag方案,未來所有用路人均可申裝,並無門檻;現有用戶未來除可換領0元eTag之外,原先購買OBU之金額,亦可轉為通行費之儲值金,預估此兩項成本遠通公司需投入新臺幣10億元以上,遠高於1年之罰金(自100年4月15日起算)新臺幣1.825億元;如累計至明(101)年底,罰金規模為3.13億元,也低於遠通公司之投入。此外,本局已設定改善方案之各階段檢核點,如未依約定執行,罰金仍追溯自100年4月15日起計罰




-----------------------------------
意思就是
以後交通罰單國家罰鍰等等
都可以用抵用的
例如 給慈善法人的捐款
或是 公司發票 可以抵交通罰單
交通部阿

06160616 wrote:
本人相信很多案子有一...(恕刪)
沒辦法啦,就交通部與遠通兩者聯手一起來欺負台灣百姓,台灣百姓就只有被炸乾的份。最近新聞不是有報導什麼後年ETC全面換什麼碗糕~若沒安裝直接上國道就直接開罰~

RUSH-Q wrote:
六、遠通公司因利用率不足進入違約狀態,政府已促使遠通公司提出超出契約規定之0元eTag方案,未來所有用路人均可申裝,並無門檻;現有用戶未來除可換領0元eTag之外,原先購買OBU之金額,亦可轉為通行費之儲值金,預估此兩項成本遠通公司需投入新臺幣10億元以上,遠高於1年之罰金(自100年4月15日起算)新臺幣1.825億元;如累計至明(101)年底,罰金規模為3.13億元,也低於遠通公司之投入。此外,本局已設定改善方案之各階段檢核點,如未依約定執行,罰金仍追溯自100年4月15日起計罰...(恕刪)
有誰可以知道交通部有沒有針對遠通電~~日罰50萬元呢?若有在行文給交通部記得加上這一筆問看看。
金額雖小,但至少可以替國庫進帳一些些~~
不論政黨
只問是非對錯
只要公義
一起來參加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254975&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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