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是覺得為了省錢省時間既然辦了ETC(又沒人強迫你!),自己就應該要注意,享受快捷便利的同時也要承擔類似風險,發文版大難道都沒家人可以代勞?!自己的權益都不注重了,誰會理你呢?現在再提也是於事無補吧,不過倒是給了網友一大警惕...也算是功德一件啦。安慰不足&稱讚也只有50分...真正要追究的還是ETC案的本質,這已經吵很久了也未見令人滿意的改善!?e-TAG又是另一例,各國這麼多收費實例與方法,難道這些官員智商有這麼低,每個都眼拙嗎?呵呵...官商利益才是揪葛不斷的主因吧?!...原來出自於省時便民與節省成本的好意,卻因硬體與軟體規劃的不完善以及草率的合約與監督不周而破功,真的很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