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99218 wrote:直接叫它去大陸好了前...(恕刪) 走不出去的到時候又搞個鯊魚返鄉不是更兇狠?台灣現在的產業政策是專收爛貨專收人家撿剩不要的然後再用媒體來威脅百姓趕走鯊魚會沒飯吃喔台灣沈淪了,沒救了
遠東集團的旗下企業都比別人貴,比別人爛.....當初最被看好會得標的是宏碁跟台灣宇通,後來官商勾結一夕之間變遠通得標,如果是宏碁或台灣宇通得標,可能就沒那麼多的問題了~~~~~~~~~我支持電子收費,但反遠通 反免費里程 反打九折{每公里1.2變1.1和0.9變0.8就好了,還打甚麼折}...........看到那副嘴臉就度爛,不要害人就謝天謝地了,還自稱說做功德?
灰灰熊 wrote:收回經營權當然不是目的,至少現在還不是。現在要的是讓遠東利與獲得改善,讓etc變成接近當初設立的目的。當然要是那個徐小東真的有那個能力解決問題而又創造雙贏的話,我們難道不能放下嗎??...(恕刪) 這麼說好了今天的問題不是在於遠通 ETC 如何去改善缺失,或是怎麼樣讓 "ETC系統" 更完善而是先決條件 "ETC BOT案" 本身的條約內容就有問題高公局根本沒有方法可以去制衡與監督遠通ETC,最明顯的就是 ETC 導入時程延宕到最後的最後,被高公局硬趕上架,才造成現在的問題叢生更有趣的是,今天遠通電收的問題重重高公局有沒有強制力可以去約束,如未約罰金等方式?答案是沒有遠通電收可以把問題就這樣丟著不管,因為高公局根本管不動遠通電收因為合約中只寫到:高公局與遠通電收有問題爭議時,就招開協調會來"協調"或是高公局行文或口頭"責成"遠通電收,請遠通電收改善僅僅如此剩下的,只剩下終止合約一途另外就是,不知道你是否有注意到遠通電收收取的任何規費,高公局是沒有辦法去"強制或改變"遠通電收的行為意思是:遠通電收要收你儲值的手續費,是愛收多少就收多少高公局是管不著的----如此一來回收遠通電收 ETC BOT的目的並非單單剔除這間有問題的公司而是能再從根本的 ETC BOT合約著手改善讓下一個 BOT 承包商能確實地被高公局所規範這個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
灰灰熊 wrote:我也不爽小東東,但直接拉掉遠東集團會更好嗎??今天就算不是遠通這個財團主導,也必定是另一個財團主導,那你要繼續反另一個財團嗎??...(恕刪) 嗯...照這種說法大明王朝跟大清帝國現在依然存在...很悲哀的奴性堅強真的不是個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