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日報寫遠通擬以1900萬元賣etc資料給檢警

原來 ETC 五百萬 用戶

一個人個資 原來才 1900萬/5百萬

一個人的個資 才 不到四塊 真是 便宜

遠通 賣個資

呵~

警察 也笨.................. 還要花錢買

人民 也笨.................. 還信政府說的
dog2papa wrote:
只要算出通過兩個固定距離閘門的時間差,有無超速便知道了
非但通過閘門有無超速會知道,在闡門間超速也會知道
很科學的鐵証


有個盲點

除非超速的車 在兩個閘門間的"平均時速都超速"

不然也沒辨法抓到

在台灣的"高?"速公路上,除非在車流量不大的路段飆車,不然應該很難整段飆車

另外,每天上千萬筆的資料

一個一個閘道來做檢示有無超速嗎??

用閘門來當作另一個超速偵測倒是比較可行

連警方要調資料.
也要看遠通的臉色.

這是什麼賣國的etc 合約, 遠通什麼錢都能收,.
, 真是太有才了.

可以見得.
未來警方的破案率的高低.
就看遠通給不給資料了.

只要徐董不給,
你叫包青天來也一樣, 要什麼資料都不給, 除非拿錢來買.

沒事這麼早拆收費站, 根本就是為了圖利遠通...

sandydy wrote:
連警方要調資料.
也要看遠通的臉色.

這是什麼賣國的etc 合約, 遠通什麼錢都能收,.
, 真是太有才了.



難保 某一天 ~~~~ 剛好雷電交加的夜晚~

ETC 收費的那個 被雷擊..................

or

某個 警察 賭爛............. 拿電擊棒 去測試 他的接地線.............
CHARGE181 wrote:
嘿嘿支持捉壞...(恕刪)


不知道有沒有證據
報紙寫什麼總不能照單全收

howard812 wrote:
有個盲點除非超速的車...(恕刪)

howard812大大:
應無盲點,若閘門相距5公里,允許時速110公里/小時,5/110=0.0454546小時=2.73分,
則所有短於2.73分便通過閘門的車在這段路程絕對有超速的鐵證,無法照到超速當下的照片罷了,
但駕駛人無法否認有超速的事實,若寬限定在130公里/小時,則駕駛人都會覺得理虧了,
我們是討論可能性啦!違規也該罰,但真這樣搞就有點不法監聽辦案的感覺,不爽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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