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ag貼紙,郵局從台北寄來新竹,也被扣款

當初我申請紅外線OBU,留了通訊地址跟行動電話;遠通這個強迫中獎的ETAG直接就寄到中南部我的戶籍地去了...在外工作,又不常回家...我還以為只有我寄到戶籍地, 趕緊用自然人憑證去看看網路監理所上面我的通訊地址..(嗯汽車車籍上面的通訊欄位空白,趕緊填一下,猜測遠通是去取監理所的資料來寄..但我明明早就有流資料給遠通啊..為合適戶籍地址呢..真是一團不清楚)

還好有這一帖,不然過年回家拿ETAG要去退租的路上,可能又連續感應又是扣繳跟補款不同步一定又麻煩一堆

對了,我已經被遠通自動Create ETAG帳號,然後裡面預儲是0元 (所以我是ETAG裝機戶了..可是我明明不要這個)

然後E通卡裡面幾千元的預儲金,正準備找直營門市去退卡退錢..希望能夠成功不要再節外生枝了
合理建議以後eTag比照放射性同位素,一率以鉛罐密封運送
kcheart wrote:
之前辦了ETC, 後...(恕刪)

樓主的案例真的很誇張,不知道包鋁箔紙有沒有用!

我也是OBU被強迫轉eTag,還好寄來時沒扣到款!

打死不換eTag,卻自己寄來了?
小Mic報報 http://micnet.blogspot.com

tteffuB 特肥吧 wrote:
可以不付款,等遠通來...(恕刪)


ETAG是預儲制的,所以...苦主應該是已經被遠通扣走36塊了吧?



小Mic wrote:
樓主的案例真的很誇張...(恕刪)


您文章中提到...本公司將於您收到eTag商品後,5個工作日內轉入您的eTag儲值帳戶...

我的猜測是,您的ETAG在郵寄過程中,帳戶可能還沒有生效,OBU的價金也還沒轉到儲值帳戶.

但苦主的情況是,遠通將ETAG郵寄到戶籍地(這段跟您一樣沒有被扣),但家人收到後,ETAG已經儲值完成,
再次郵遞給苦主的過程中,就被扣款了.

應該有用

我在美國當地的ETC寄來的時候都是用錫箔紙或是電腦防靜電袋裝著寄來的
因為兩人以上共成免費,所以不用的時候在車上我也是得把它用靜電袋裝起來,不然放在中央扶手一樣會被扣到
小Mic wrote:
樓主的案例真的很誇張,不知道包鋁箔紙有沒有用!
kcheart wrote:
之前辦了ETC, 後悔不已,也對不起一直在堅持的網路大大,只能說各位有先見之明。

所以一直不想去轉etag,
沒想到後來遠通就用強迫中獎的方式,直接寄來。

可是他卻是寄到戶籍地,戶籍地在臺北,實際工作的地方在新竹,
只好請老家的大哥,從台北用郵局掛號寄來新竹

結果推敲是這樣就被扣款了....GG

郵戳時間1/8
扣款時間1/8

這時間,我的車子並沒有開上述路段
我的車子,也不是霹靂車,所以不會自己會去巡航
...(恕刪)



如果是郵務車應該是

五股─高公局到新竹交流道

間的所有門架都應該要感應到

為何只感應到中壢?

莫非中壢以後的門架故障了

不懂



那當天上午的寶山到新竹

又是怎麼一回事?

有請神人解答了

g326344 wrote:
會不會下一個來開箱的...(恕刪)




鴿子的...



現在是大家在苦中作樂嗎?

《ETC有夠亂》遠通再出包 交長:年底就解約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4年1月11日 上午6:10
專家︰現在提解約完全失算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國道ETC出包不斷,交通部長葉匡時繼嗆遠通「加倍奉還」,面對社會排山倒海壓力,昨更加碼「遠通到年底若再出包考慮中止合約」,高公局官員則潑部長冷水說:「合約不是誰說了算,政府也可能違約遭求償。」遠通則低調說「會回應部長期待」,專家直言,去年利用率不足就該解約,交通部現提解約完全失算。
葉匡時上午在交通部出席觀光局活動,媒體問到遠通「加倍返還」機制只到年底,葉匡時回應:「加倍奉還不管加五倍、十倍也好,只是一種手段,希望ETC上路穩定,不要再有任何錯誤。」
葉匡時話鋒一轉,提到遠通若年底還發生問題,「我覺得是不可思議,我想這不只是處罰的問題,我們會考慮在合約機制上有沒有終止的可能性,我們都不排除」。
葉匡時也對遠通服務態度不滿,認為遠通「應注意社會形象」,不能太斤斤計較民眾的小利益,要有高格局。
高公局官員憂解約 恐被告違約
不過高公局官員卻潑了部長冷水,一名官員說,合約白紙黑字,並非誰想解約就能解約,ETC合約規定,解約分「合意中止」與「違約中止」,前者雙方談條件散夥,後者就可能對簿公堂。
高公局官員說,若非遠通出現重大缺失,且期限內無法改善,否則難以用違約中止,部長的發言是站在政策高度,「期許」遠通做好,實際上遠通也可能反告政府違約。
官員警告,立法院最近所提要遠通負擔非eTag用戶超商五元手續費、平信通知郵資,就是合約中沒有的要求,有可能被遠通倒打一耙,告政府違約。
逢甲運管系副教授李克聰說,去年遠通推OBU利用率低,政府應解約而未解約,轉換系統為eTag後讓遠通過關,就失去解約時機,時至今日只是空話,「當初應該把合約看清」。
李克聰說,國內BOT案如ETC、高鐵,政府普遍站在不利位置,應通案檢討,未來應加強解約退場機制,不能被動期待廠商做好,做不好就收回。
遠通︰會積極改善 以符合期待
遠通電收發言人周世惠說,所謂「到年底若再出包考慮中止合約」雖然不符合約內容(合約規定,遠通被認定嚴重缺失後,無法改善,才會被認定違約),但遠通會積極改善回應部長與社會期待。

jacktung wrote:
如果是郵務車應該是五...(恕刪)


可能要先確認郵務車運送的行經路線.不過可以確定的是,苦主的ETAG還在掛號信封內未拆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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