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封存證信函代表一個不滿, 讓高工局感受小老百姓的不滿吧

PS:在此向高工局基層員工致歉,增加各位工作量,請你們反應需增加人員,應付百存證信函

期待百萬封存證信函的出現,展現臺灣民主的可貴
sanwei wrote:
大家好:用 word...(恕刪)


要嘛就檢附證據逕赴

台北地檢署提告才有用


abnern.chen wrote:
每封存證信函代表一個不滿, 讓高工局感受小老百姓的不滿吧
...(恕刪)


+1

存證信函有沒有用我不知道,
但是一直有人在澆冷水,
是不是有在怕了?

不是說就直接碎紙機嘛,有啥好怕的?
真的挺好笑的

整天圍著小事情來麻煩自已

就算自認法理上站的住腳

光司法程序就要浪費多少時間及金錢

人家有律師可以陪你玩,律師工作不就是這樣

何況台灣司法是被可以關說的

為什麼不是用選票逼迫立法委員廢了遠通獨家經營權

這才是釜底抽薪,直接斷了遠通的生路





台灣的奴性人類真不少
只要別人跟自己不同 不想被欺負 就覺得別人是在惹是生非
在你們這些奴僕的心中
革命黨 獨立戰爭 起義 都跟"故意亂搞"畫上等號吧??
你只要是合法 就不怕別人天天檢舉你

存證信函可以直接丟進垃圾桶?
等到用戶告的時候不是死定了?
要求證據是很機車,但是沒有違法
如果遠通像樣一點 會被大家這樣圍剿嗎?

各位不要忘了 國道一號 早就不該收費了!!!是被國道三號拖累的!!
等到國道三號也免費的時候我看遠通你的門架是要怎麼吞掉
轉眼就10年了

TET wrote:
真的挺好笑的整天圍著...(恕刪)


同意,沒必要浪費氣力。
咱們繼續....看下去...........

1515151515
支持寄存證信函給高公局,因為寄了存證信函如果高公局不將明細寄來,而直接寄發單來的話,這樣就可以去行政法院抗告,因無明細搞不好不用付罰單,如果明細有錯誤,那連過路費都有機會不用繳,如果明細對,頂多繳過路費而已。

目的不是在節省過路費,而是在告訴高公局什麼是個資法,既然高公局要負擔郵寄費用了,繳費通知也直接寄給車主了,還有個資法的疑慮嗎?(如果這樣有個資法的疑慮,那順便連其他國營事業一起告,因為他們有附明細)

所謂個資法不過是為了掩飾車牌辨識的錯誤率罷了,如果少收了過路費,還可以順便告高公局瀆職,多收了告高公局詐欺。

現在高公局會因給不給明細而頭大,畢竟車牌辨識的成功率及正確性還未達100%。所以你說他敢給嗎? 而未裝ETC的用路人基本上只有少收,除非你的車牌被冒用才會被多收。

TET wrote:
真的挺好笑的

整天圍著小事情來麻煩自已
就算自認法理上站的住腳
光司法程序就要浪費多少時間及金錢
人家有律師可以陪你玩,律師工作不就是這樣
何況台灣司法是被可以關說的
為什麼不是用選票逼迫立法委員廢了遠通獨家經營權
這才是釜底抽薪,直接斷了遠通的生路


想廢就廢,你也小看立法委員這些政客跟財團的力量

立法委員若沒有龐大的利益,或是民氣可茲利用,哪位立委會幫你打可能看不到結果的仗,要累積這些資源讓政客重視變成支持的力量,自己不去創造條件,坐等選票這種開櫃才知道結果的,那才是本末倒置

用體制內的遊戲規則,這是看得起這個國家可能還有正義,若解決不了問題,那在這貧富差距越來越大,未來的人沒有出頭希望之時,這國家就會開始有一堆體制外像撞總統府跟抗稅的狀況出現,上海灘的教訓,國府敗退台灣的場景,殷鑑不遠

當政客已經沒有為民服務的良心,這國家崩壞沒多久了,這位當初在上海打老虎的人深有體會
重機喜好者

就是那個光 wrote:
想廢就廢,你也小看立...(恕刪)


你扯遠了

無限上綱的推論,根本解決不了問題

世界並不是以你的標準或認知為中心在運轉的

如果自已的未來只是寄望在別人的施捨,或是靠暴力方式來獲取

就算你生活在全世界任何國家都是沒有希望的


至於廢了BOT案,就合約的規定本來就是可行的

因為選票是掌握在我們自已手中

除了廢BOT,也可以考慮開放ETAG給多家經營.透過市場競爭,來避免遠通一家獨佔

當然反遠通是因為另有所圖,就不在這規範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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