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an2289 wrote:拜託, 這個標是遠通...(恕刪) 遠通標到如果他能賺當然是他的本事不要政府還來配合出招該罰不罰...拿大眾的錢間接補貼遠通, 這樣子合理啊??遠通太貪心了一開始想藉e通卡, 來從ETC之外賺到外快人算不如天算使用率不佳, e通卡即將夭折舉頭三尺有神明, 上面還是有人在監督的!!
bioer wrote:該罰不罰...拿大眾的錢間接補貼遠通, 這樣子合理啊?? 罰了呀!人家不是提出10億的e-tag 改善?哇! 更新設備人民國家又不花錢....另外這不是高速公路出售案...是電子收費委外服務整個主導和經營都是由高公局主導..像假日的免收費以及電子收費政策的推行,高公局都必需執行也是權利義務所在請勿扭曲事實謝謝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230&p=2816遠通公司僅係代收高速公路通行費之公司,通行費收入為政府所有,其僅為類似目前各便利超商代收水、電費一樣,政府僅支付遠通公司委辦服務費,故通行費是否優惠,遠通公司無法主張。
又是連續假期,有要上高速公路。上次中秋節新竹台南,12站有八站失敗。這次上高速公路不知有多少站會失敗?等待ETAG中。。。。也希望高公局能想出好的解決方案。當初還好沒聽他們的話隔熱紙去挖洞,不然ETAG不就又要再挖壹個
yhcheng wrote:上次新竹台南,12站有八站失敗。這次上高速公路不知有多少站會失敗? 這個成功率應該很高,會說高失敗率的人,也只有那100個大部份用過的人,在高速通過之後,都說真的好用...另外有高公局統計如果破10%的失敗率, 應該...數字就會出現...並明顯達到解約標準因此個人的使用經驗,不等於130 萬ETC 使用之經驗..有任何使用的問題不妨提出以及讓同樣使用ETC避免發生不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suan2289 wrote:罰了呀!人家不是提出...(恕刪) 甚麼叫罰甚麼叫拿錢改善?遠通拿10億出來, 並沒有進到國庫如果今天高公局跟他處罰(一天幾十萬)進到國庫這才叫罰簡單例子騎車未帶安全帽警察可以罰NT$500你跟警察我明天買一頂5000的安全帽好了這5000元算罰??遠通這10億是為他當年選擇錯誤系統, 為了繼續做這生意必要支出, 跟裁罰是兩回事連偉大的高公局都不敢說這是罰款了工讀生, 多讀點書好嗎?此外, 國家沒直接拿錢是沒錯, 遠通也沒有主張優惠但是高公局主動幫遠通促銷一天幾百萬的短收要算誰的?再來, 你大概不知道你主子當颱風來的時候高速公路停止收費他要求高公局要賠償他當天沒收入的事情吧 ? 呼應你提到高公局主張的權利與義務...
suan2289 wrote:罰了呀!人家不是提出...(恕刪) 如果工讀生違規停車被托走,你可以去跟條伯伯說,因為要改善違停問題,所以自己要買或每月租車位,然後叫條伯伯不要給你罰錢,最好連托車錢(保管費)都不用繳了,因為己經花錢去改善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