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kimi wrote:本文章來自<font...(恕刪) 是啊,罰款是罰款,改善是改善,兩碼子事。幹麻混為壹談?遠通電收自己決策錯誤,自己去負責改變錯誤方針的成本!干老百姓何事?國庫欠收,小毛你要補嗎?再來,十億關我什麼事? 也關你曾大仁局長什麼 事?為何壹副如此心痛的 樣子?幫遠通說話?你是我們養的公務員,記得!!遠通電收,罰款繳來再說!!要改善再去改善!!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Ryan911 wrote:如果ETC回收國有,...(恕刪) 交通部竟為業者護航到這種程度,還要修法強迫民眾,總統、立委大選時,民眾要給這些人教訓了,起碼用選票告訴他們,人民不是白癡,做得這麼明顯、粗糙,還看不出來嗎,廉政署如果真有作為,就先辦這一件
DAPIHuang wrote:早點搞匝道收費就不會有裝機率問題,也不會有堵車回流問題...(恕刪) 你確定不會有堵車回流的問題!!!(驚)這位高人是在做大頭夢嗎那塞在中永和排隊下交流道的是怎樣不過是把紅綠燈換成收費站這樣會不回流?佩服佩服您的遠見
柯軒 wrote:看到這 真的說不出話來了...特別看到 "代收通行費的遠通電收可自每公里通行費中收0.03554元委辦服務費"想說遠通有沒有要發行股票或是上市上櫃??有的話,我全身家當馬上買啊...穩賺不賠的生意耶 ~開100公里他就可以賺3.554元......(恕刪) 民國99年高速公路各收費站通行量總計 = 555,060,314 次收費站平均距離 = 34km每公里抽 = 0.03554元遠通一年可抽 = 670,712,681 元遠通資本額 = 41億換算EPS = 1.6元賺的沒想像中多,被抽的$$跟人工收費成本差不多但是就是看政府這種護航嘴臉不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