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只是遠東企業其實,我一直都有一個很難搞懂的問題,高速公路不是我們納稅蓋的嗎?怎麼搞到這種田地,連我納稅蓋的路,現在要過路還要被規定東規定西?(並不是說不能規定,馬路要有規定交通規則,但其規定是為了眾人的全體福祉)繳稅也養政府官員,現在卻把過路收費的工作交給私人企業,那是不是要總統與行政院長也外包給企業經營(姑且不論私人企業是否因此獲利)要交給企業也行 那請停止收稅吧企業幫我建設我的生活環境 我付費給企業想想都覺得自己很可悲!真的要做的 可能不只是版主的1-7點而是停止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