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14875 wrote:
我去加盟開一家OK會比較快一些,唉,台灣人的劣根性,被人耍著玩還謝謝人家
這麼算是“劣根性”???
要嘛也是用“奴性”...
正確的說法是:民智未開...
所以拿“合約”二字就可以唬人...
奸商們簽雇傭關係的合作...居然搞個不公不義的手續費...
一些財大氣粗的只會喊付得起...卻根本沒去想:本來就不應該要付...
joan50159 wrote:
實在沒法同意你...
就好比去一個公司工作,該做的工作沒做,主管一直盯你,你不得已才做一.二件,然後希望主管感受到你努力的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