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0日更新】【協調會沒有共識】ETC扣款失敗,需以原價(40元)補繳並加收手續費?

就ETC機的收費一事,個人是一直不能接受的,在申辦行動電話門號時,不知道是有多少人要付錢買SIM卡的?
使用高速公路,就像使用行動電話通訊設備一樣,是要付費的,這大家都會接受,所以過路費繳納是沒有爭議的;但是使用ETC過收費站時,ETC這機器的功能其實是在幫收費者辨識使用者的,就像行動電話系統商,透過SIM卡去辨識通話者身分一樣,這成本本來就應該是由收費者吸收成為建置設備的成本,為何要使用者另行付費去幫系統商建置收費機器?
再說,機器本身的可靠度如果有使用年限的話,那系統商不是應該定期免費更新嗎?為何還要待使用者扣款不正常時,才要使用者再付費購買新品?而且還將機器設備可靠度不足這項不可歸責於使用者的原因,認定為使用者的使用風險?這種風險分配根本就不合理。就像SIM卡如果自然失效,本來就由電信商補發新卡,難道還要消費者自行購買新SIM卡?
另外,在使用者正常使用的狀況下,扣款失敗,而系統建置商亦承認系統建置的結果確有部分無法順利扣款的風險(亦即非)100%可即時順利成功扣款,那這種風險既然是系統建置的建置風險,理應為系統建置商在決定收費標準時,納入失敗率的精算,而應由系統商承受扣款失敗的風險(看是險,抑或系統供應商維護成本的風險轉嫁之中),理應對於扣款失敗的民眾通知繳款時尚須為適當的補貼(民眾機會成本的支出)
,怎能不予補貼,還取消優惠,甚至還藉機收取"處理費(手續費)"?
基於以上的原因,我絕對不裝ETC。
另外,由於現行ETC廠商將上開成本及風險均轉由民眾承擔後,仍未能以更有效率之方式維持高速公路的收費機制,而且亦未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的情形來看,交通部如果敢取消ETC以外收費方式,應該面臨的反對壓力,會讓總統都坐不住,而且這種做法,顯然是以向不特定多數人收取額外費用以填補特定私人的成本(或謀取特定私人的利益),而有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嫌,所以我也不認為,在收費標準無法降低的情形下,交通部可以做出取消非ETC收費方式的決策。

goethe0214 wrote:
就ETC機的收費一事...(恕刪)


說得好!!
只要這篇蓋得大樓夠高
我們對面就是陳學聖的競選辦公室
馬上印出來給他開記者會
如果他不開,我找找看,總是會有人願意開的!

shakebat wrote:
體驗方案繳交40元遠...(恕刪)

你錯了,每筆過路費遠通都有收費的,不是全繳給國庫的.

suchinlu wrote:
說得好!!
只要這篇蓋得大樓夠高
我們對面就是陳學聖的競選辦公室
馬上印出來給他開記者會
如果他不開,我找找看,總是會有人願意開的!...(恕刪)


選舉越來越近囉~~
放心.....絕對有民代會出來說話的~~
讚成啦...這棟樓一定要給他蓋成!!!
這個系統不行...套句話說....砍掉重練好了!
這個假日,去了屏東一趟
安坑上,麟洛下
國道一號、三號都有走
今日收到簡訊
偏偏只有白河收費站的etc扣款失敗
要補繳40元,莊孝維嗎

這兩天的使用經驗
我強烈懷疑這是白河收費站ETC設備有問題造成的
應該不會是我的隔熱紙或是電力不足造成的吧
要不然其他收費站扣款成功的原因是什麼??



你一開始用遠通的OB...(恕刪)
+1
個人有一份使命感,我不為自己一時的方便任由無良財團挾持無能政府,繼而阻礙國家的進步!!
其實這種事情如果寄望政客的話應該是"請鬼捉藥單",怎麼說?因為以現在的競選規模來說"政治獻金"絕對比"伸張正義"更實際!!!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那份能力出來監督交通部,再護航遠通就告交通部"瀆職"!"圖利他人"!!
cwayula wrote:
你一開始用遠通的OB...(恕刪)



我覺得好像我們只能"消極抵抗",
壹扣款失敗,就跟高公局叫壹叫!!
好像也想不出好方法?
之前某個羅姓女立委有叫過這個議題,最後不了了之!!
關鍵字:"羅淑蕾" "ETC"


六月份,我想應該遠通電收也沒事。
你看他這個月有端出牛肉嗎?
沒有,對不對?
代表他真的沒在怕的。。


我彷彿聽到:
主審,旁審,外審,都是我的人,你們這些人怎嚜跟我鬥?



valentinolo wrote:
在ETC剛開始時,我就辦了,去年機器開始不扣款,檢查後是老化產生的現象,看了一下保固期(過了三年)

鼻子摸摸,再買一台,因為沒有電器永久保固啦...(恕刪)

佩服你,果然會辦ETC的人就是有錢人,一點也不嫌貴!
不過得知遠通OBU竟然有自毀功能,心裡真的蠻開心的!(遠通該不會是弄巧成拙了吧?)
當然有錢人會再買一個OBU,不會在乎這點小錢的!
louis_co wrote:
這兩天的使用經驗
我強烈懷疑這是白河收費站ETC設備有問題造成的
應該不會是我的隔熱紙或是電力不足造成的吧
要不然其他收費站扣款成功的原因是什麼??


根據我跟遠通電收,剋服小組會是這樣回答:
ANS:.就是隔熱紙有問題,才會造成扣款不穩定

OS:反正很會辯,他們就只有一個原則:千錯萬錯,都是車主的錯啦!!
他們就是壹副他們的系統,是全地球唯壹不會出錯的系統。
出錯原因不明,資訊不對等,車主無法獲得完全資訊。
單方面由遠通來判讀,實在欠客觀!!
過路繳過路費,是理所當然。你奉公守法來使用遠通的ETC,額外的補繳成本,
確由車主來獨力承擔,我覺得 有欠公平。
而且讓人不放心 !!




Q:你會很生氣問他說,有哪幾種會擋,你們為什麼不公布在首頁?
A:我們已經有公佈啦在網站(就兩句話FAQ),波段多少到多少(鬼才看得懂),是我們ETC 專用段
隔熱紙檔到,就會造成扣款失敗,你們要貼隔熱紙,要自己去問3M。

Q:在台灣是先有3M極光 M40,才有ETC,為什麼你們不做好測試?
A:很抱歉,扣款失敗就是要補繳40元。。。。
OS:完全不理我!!

第壹次看到客服可以這樣搞的。。。。


來假設壹下,各位大人,根據大清例律,假設應該並不犯法:
如果我想賺大錢,
(1)你扣款失敗壹次
(2)我跟高公局說你扣款成功,所以上繳38元,拿到X元手續費
(3)然後跟你說,Dead Man,你扣款失敗,拿40元來
所以壹次款失敗,我共賺到(40-38)+X=2+X元
難怪我不想解這個 問題啦!!
系統是我家的,扣款成功或失敗,我說了算!!
我怕的是你跟有力人士講,他跑來查我的紀錄,當兩邊都不龍時,我就拉褲子!!

根據大清例律,假設並不犯法吧?若有請通知我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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