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AG系統到底有沒有建置完成??履勘?驗收了嗎?直接用車牌辨識最簡便,又不礙眼


flycode wrote:
你才在唬爛!! 只敢...(恕刪)


所以我說你根本就不懂採購法阿

高工局就是明著挺遠通

你還傻傻地跟著人家喊 : 喔~~遠通敗訴喔 , 那請問現在為河還是遠通做啊???


其他廠商又不是跟你一樣沒經驗白紙一張紙會在網路上喊爽的

明知道去了會被修理的廠商幹嘛要去做蠢事

你知不知道依照採購法公事公辦 , 從公開招標的決標幾天???

你來講是幾天啊??

不要說ETC , 隨便一個鄉公所公文系統如果自己招標 , 依照趙府採購法 , 看有誰跑得出來!!!!!


這樣還不懂喔

遠通和高公局演個戲給大家看 , 幹嘛 , 還要感激遠通兩肋插刀不計成本投入建設喔 , 同協~~~~~
哎 高工局護航 工讀生護航 自私鬼護航
剩下懶的看啦


一句話 拒裝 拒遠通的etc
歡迎繼續忽視公平正義說我刁民
刁民在怎樣都比奴民好

話說 那些護航的好處收多少?
請問 良心一斤多少錢?
良心賣一顆還可再賣?那真的沒天良了


dannyaq wrote:
在媒體爆出 ETAG...(恕刪)

重點是 ETAG系統到底有沒有建置完成??

重大交通建設 交通部有履勘嗎?怎麼沒發媒體報來報導一下

驗收了嗎?沒驗收就可以上路使用,才來產生這麼多的紛擾

馬政府你也管一管吧,毛部長你害慘了政府形象


納稅人的我, 也非常關心這件事情...

就算我沒要申請eTag...就算我就是不打算走高速公路...

但是那些都是建置在納稅人繳稅蓋出來的國道上....

納稅人有權知道, 到底建置如何?履勘?驗收?

flycode wrote:
我已經回過你了,你也...(恕刪)

flycode wrote:
你是只想要儲值400元,給5台車用,每台車都有9折優惠嗎?
貪小便宜到這種程度,未免也太扯了吧!?別製造笑果好不好?


個人覺的, 如果儲值的利息, 由國家獲利, 我沒意見, 幾台車都願意儲值.
但, 如果300萬台車, 每台儲值400. 那這樣的利息所得, 手握現金的便利性由財團全吞,不能認同.
財團建置電子收費系統, 抽每台車過路費. 應該的.
flycode wrote:
我已經回過你了,你也...(恕刪)
神阿, 丟下一台車吧, 柴油的、30Km/L ..

Carlos121 wrote:
我去台北搭捷運也是現...(恕刪)


你想表達的我了解.

不過悠遊卡可以辦一張後誰用都沒有關係,但e-Tag目前也不行.

日本就算機子比e-Tag的貼紙大,但人家可以隨便放哪都ok,只要放車上就好了.

反正這種亂七八糟的事發生在台灣一點都不奇怪.

SPS2001 wrote:
又是一個討炮的 工讀生....
如果四個輪胎你可以同時五輛車開出門,當然OK

至少我若五輛車只裝一個etag, 也可以同時上國道收費站
只是有四輛走非etag車道....






...(恕刪)


五台車共用油箱好了。加一輛車五部都可以跑!

vincentcheng77 wrote:
所以我說你根本就不懂...(恕刪)

給flycode去裝就好了啦,反正愛裝就去給他裝拉,要看徐胖胖的臉色就去吧。

PETER 沈 wrote:
五台車共用油箱好了。...(恕刪)


多年前在國外只用過一種, 紐約州EZ pass,
他是金額不夠時才會從指定信用卡預收十美元(無手續費),
而且可以一卡多車用,認卡不認車.......

為何台灣不能有比較好的方案,或是更彈性的方案
經過多天的討論 ETAG系統 有沒有建置完成?

遠通的工讀生 相信已經傳達 大家的疑問

但是遠通並沒有出來說明 他已建置完成的.

我要建議 遠通 就直接 使用車牌辨識,那就什麼問題也沒有

用車牌辨識 沒人會嫌它醜,你們也可以省很多貼etag的成本,何樂不為?

至於其他儲值 手續費 有變通方式和選擇權力,我認為是小問題.
vincentcheng77 wrote:
所以我說你根本就不懂採購法阿
高工局就是明著挺遠通
你還傻傻地跟著人家喊 : 喔~~遠通敗訴喔 , 那請問現在為河還是遠通做啊???

遠通敗訴喔..我才說你根本就不懂採購法咧!我打的你都沒再看,又要我copy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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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未判決前,當時的政府就讓遠通開放民眾申請,搞了個天怒人怨的紅外線OBU,
政府以行政裁量權綁架人民,讓一堆車都裝了OBU,洗頭洗到一半,不做下去也不行!
開放民眾申請OBU後,過沒幾個月判決就出來了! 開放ETC還真會挑時間..
問題是,當時的政府也沒想過要換系統...紅外線OBU照樣一直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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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遠通的問題,是官商勾結,交通部裡有人把招標規格搞成適合紅外線系統得標,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交通部部長室簡任秘書宋乃午、蔡錦鴻為精業公司公關協理,
後來這兩個也都判刑了! 一個潛逃到大陸,抓到後被送回台灣

但當時的政府在遠通被告上法院後,不等審理判決,卻還執意要先開放ETC,
才讓已申請OBU用路人跟遠通綁在一起!

過沒幾個月,行政法院審理判決遠通敗訴,撤銷資格,但那些已申請OBU的權益怎麼辦?
重新招標,還要把遠通的ETC拆除,拆除成本要納稅人負擔,
找人接手,當時七家廠商也只有遠通一家是紅外線,也不會有其他廠商接手紅外線。
遠通敗訴喔,撤銷資格喔!但紅外線的頭洗到一半了,不洗下去也不行!
只有財團賠錢還好處理,但已安裝OBU民眾的權益已和遠通綁在一起,你還能想出什麼辦法?

所以我才說,現在都搞成微波eTag了,比它還小的車上機恐怕也沒幾種了,
如果是對於遠通貼eTag的位置有所抱怨,算正常,
但某些人卻在為不合常理的事鬼叫鬼叫,才很有可能是小綠綠的工讀生。

為何還是遠通做啊? 是因為現在還在擦當時政府搞出來的一屁股爛帳!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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