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我淪陷了,跑去裝了一個醜醜的etag在車頭燈上,不裝OBU,我已撐過了,對裁罰遠通遙遙無期,感到無奈,還是不見政府單位有鐵腕手段,裝之前,車上廣播說,交通部要發罰遠通2億元,遠通發言人反駁說,實施免費etag又多花了3.6億,3.6億比2億多很多,所以若罰2億元會抗議等等,賠錢的生意沒人做,若遠通認為ETC不會賺錢,那就趁早退出,讓其他廠商接手,不要講一堆有沒有的543,難道遠通搞不懂民眾抗議的不是ETC,而是遠通的濫設備與政府簽約的不光明過程嗎?
個人斷章取義取出了個人認為的"重點"最快7月寄出處罰通知最快今天寄出通知高公局表示,罰款通知還是要依行政作業,等遠通電收提出利用率說明後,高公局才能根據遠通電收提出的利用率做判斷,確定遠通違反合約規定,高公局將依約處罰。遠通電收如果對遭罰款有不同意見,仍能依法提出主張最快也沒講最慢是何時還要等遠通提出數據? 有意見還能依法提出主張開罰??哲侵你認為呢
wys819 wrote:+1老是為反對而反對真的看膩了吵到所有該推動更新的政策全都牛步化這樣哪來的競爭力(恕刪) 沒有反對 現在會有ETAG??如果沒人反對 現在台灣這座自稱"科技島"只能繼續使用"落後N年"的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