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個光 wrote:
那請問,車主到遠通辦ETAG或是儲值帳戶,為何遠通帳單不提供明細,還要使用者自己去查呢,若是到門市還得列印費
何況沒消費明細,隨便彙總的帳目,寄給你,怎知不是有爭議的的收費,既然沒提供雙證件證明是本人的寄件,你如何確認車主確實收到帳單也知道要繳多少金額
重點是隱私權,消費明細是可資辨認歌個人的資料,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保障,並不是遠通想寄就可以寄的,一定要經過本人同意。我之前說了,信用卡/電信等等的明細,透過你簽字同意的定型化契約,都有揭露業者的隱私權保護政策!!
什麼是個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規定,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包括性取向)、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等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對於各資的蒐集、處理及利用,在個資法中都有明確規範,個資洩漏一筆最高可罰到2萬,總額可達2億。
如果你是遠通,你怎麼辦?
另外遠通的服務預設就是無紙化,即使是ETAG用戶也只有提供電子查詢(還要網站登錄聯結車號),紙本明細屬額外服務,這都在合約規範內,你要嘛不辦,要辦就要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