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iscat wrote:
引用本日新聞內容節錄...(恕刪)
petiscat wrote:
】「國道全面實施計程收費後,國庫少了30億,遠通公司賺6億,甚至ETC儲值的利息,最後還歸遠通公司所有!」立委羅淑蕾3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指出,國道全面計程收費後,最大受益者就是遠通公司
拿人民納稅的錢去補貼遠通讓他賺爽爽!!
儲值要收手續費!!
上看數十億的儲值金額生出的利息也給他賺,有這種道理?!
ETC儲值的利息歸遠通公司沒太大異議, 畢竟大部分的儲值卡都是這樣, 不是只有ETAG而已!
不想讓他賺利息又想用ETAG就只有儲值少一點錢進去這個辦法.
我不能認同的是其他儲值卡的優惠回饋都是自家公司提供,
唯獨ETAG的優惠不是遠通提供, 而是國庫吸收!
真的是...
無敵鐵機盃 wrote:
請教各位同陣營的網友...(恕刪)
可以不裝,用車牌辨識
另一個論壇也有說明
http://www.channel-auto.com/ai_16_9005.html
(節錄Channel-Auto內容)
國道實施計程電子收費後,因車輛已無法利用人工收費車道即時繳費,且政府並未立法強制車輛必須申裝車上設備單元,基於所有車輛均為計程電子收費之客戶,且考量收費公路存有常用、少用及長途、短途等不同使用類型之用路人,爰為滿足各類型用路人對於繳費方式之各種需求,故除eTag收費方式外,另有「預約服務」(即計次收費之VTP)及「未申裝且未預約登記採過站後繳費」兩種付費方式,供用路人選擇。
不過未預約登記採過站後繳費, 遠通是用 "平信" 寄給你,
如果因為平信遺失或是延誤到達造成你的帳單期限已超過, 補寄雙掛號給你, 是要另外交"作業處理費的"
(節錄Channel-Auto內容)
(三) 「未申裝且未預付登記採過站後繳費」之服務說明:
1、未申裝且未登記預約服務之用路人仍可使用高速公路。另用路人亦可於「遠通電收公司自助網站登記車牌通知繳費」方式,留下聯絡資訊(電子郵件信箱),遠通電收公司將於用路人行駛國道收費路段3個日曆天後,按用路人所輸入之聯絡資訊發送電子郵件通知須繳費金額。
2、欠費金額查詢與自動繳費期欠費繳交:用路人通行國道後,遠通電收公司後台透過人工車牌影像辨識取得通過收費區位之用路人車輛車牌號碼,依車號累積當日行駛里程數後,按計程費率及收費辦法,計算用路人應付通行費用,接續進行通行欠費追補繳作業。用路人可於自動繳費期,主動透過人員服務、自助網站、客服專線語音、多媒體通路平台、遠通電收ETC APP查詢欠費資料並進行欠費繳交。上述繳費通路是否收取手續費依通路規定辦理。
3、帳單繳費:對未於自動繳費期繳費結案之用路人,遠通電收公司將提供平信通知之服務,用路人可持平信在期限內補繳,若過了平信通知指定期限,客戶仍未補繳通行費,將再寄送雙掛號通知書,客戶需補繳原通行費及作業處理費。
4、交易明細查詢與申請:若用路人有需要,可至遠通服務中心、使用自助網站及遠通電收ETC APP免費查詢欠費資料。
高工局刻意隱藏此一資訊, 讓高速公路使用者誤以為一定要安裝etag 才可以上路, 只能說

試想, 大家都裝了之後, 遠通另外又省掉多少成本跟費用, 政商交相賊如此, 真的很可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