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使用率違約,高速公路局不打算罰遠通電收了


PETER 沈 wrote:
對了,你們不是說反遠通電收,不是反ETC嗎?自己那一派的初衷都忘了


我對初衷什麼的沒啥興趣。我只是比較想知道幾時可以真的罰,他罰我就考慮辦ETC,因為這表示遊戲規則是有在遵守的,不是哪天隨他們高興吃人夠夠而我們都只能默默承受 (比方說因為發現賺的錢不夠,直接把欠費的罰款提高等等)


PETER 沈 wrote:
搭乘華航, 有達到出國旅遊的目的 就好了
有ETC只要有繳過路費的功能 就好了

至於華航用我們的錢給空姐多少薪水,採購空中巴士飛機多少錢......我們不過是鍵盤西依歐,鍵盤政府...這些事情我們管不著!有能力我們早就參加投標了!



你的標準未免太低了吧...大家都這樣自掃門前雪,台灣會完蛋 (雖然已經是很糟糕了)

suan2289 wrote:
也可以呀!

你遠通要加什麼是你的事,

反正高公局又不支出..

人民如果想要使用這項額外的服務, 自然必需多出費用..


這只是個梗,又是要人民買單

哈有笑點

路過又錯過 wrote:
這只是個梗,又是要人民買單
哈有笑點


當然

你點了高公局提供以外的餐點

當然要付費

suan2289 wrote:
當然

你點了高公局提供以外的餐點

當然要付費

我去麥當勞點一號餐 我也是要付費

但我去麥當勞點肯德基炸雞桶 不就過份了

哈哈 其實不用付費

但遠通電收 人民沒點人工辨視這道阿

照你的說法 當然要付費

以下取自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全球資訊網
遠通公司已違約,為何可以不罰?  

依契約規定政府得處以懲罰性違約金之目的,係希望使建置營運公司感受到財務壓力,督促其儘速完成改善,以達到契約規定之利用率目標,裁罰並非唯一選項。若甲方因此受有損害時,可無庸舉證獲得部分補償,用以保障契約執行或減少公益損害。在確保高速公路收費營運不中斷及兼顧現有ETC用戶使用者權益之前提下,因此只要遠通公司提出可行之解決方案,能達到契約規定及102年順利計入計程收費的目標,亦屬裁罰之方式。
遠通公司提出「0元eTag」及原價購回OBU方案,以改善ETC利用率,預估遠通公司將因此再投入10億元以上之契約外成本負擔,此一數字遠高於一年1.825億元(若以100.04.15至101.12.31計算則為3.13億元)之違約裁罰金,實質上已形同處罰。高公局已設定階段檢核點,監督遠通公司落實所提整體解決方案,若未依約定執行仍再回溯自100年4月15日起開罰。
根據歷次民調及委託研究顯示:民眾是否加入使用ETC之關鍵問題之一在於OBU價格,遠通提供0元eTag,消除裝機門檻,預期可有效提升利用率,達成政府「實施計程收費,實現公平付費」之政策目標。且用路人要使用ETC,已不須任何負擔,全民都可免費使用;因此ETC已不再是遠通公司的ETC,而是全民的ETC;至此,原需透過自行購買OBU之遠通公司客戶,亦已轉變為政府之用戶。

這回答真的粉誠懇。決對沒有偏坦徐大老闆。
遠通公司附屬高速公路局
沒有閘道?

我沒記錯的話,我的車不是直接飛上高速公路的。

我的車以時速20,30公里,慢慢的從平面車道開上高速公路時,那一條長長的彎彎的柏油路到底叫什麼來著?我一下子忘了。

是不是叫閘道來著?!

我老人家記憶了真的退化了。

suan2289 wrote:
裸奔是不錯吧!但是影...
就是未來台灣里程化之後
採取的的是無閘道是收費, 一但沒有閘道會增加影像辨視的失敗率和難度.(恕刪)
遠通罰款>>>>受惠的是全民
補助裝機免費>>>>受惠的是裝機用戶
裝機用戶繳費>>>>受惠的是遠通
最後還不是進了遠通口袋 只不過換個方式平息民怨而已

政府預計明年實施里程計費 到時不知會不會變成官逼民了
你想不裝都不行了

colorspp wrote:

政府預計明年實施里程計費 到時不知會不會變成官逼民了
你想不裝都不行了


不會。不裝照樣可以上。所以我不裝。
遠通的下屬高工局幹…的好啊!!!
最近官員越來越有同理心了,時時刻刻以財團的利益為已任置百姓的權益於度外。
幹…的好阿!!!!!!!!!

因為不鼓勵裝e tag而多次被01網管刪文的小市民留
遠通公司附屬高速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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