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有些是裝在交流道 有分人工或感應有申請感應卡的用戶先儲值上交流道感應後閘門才會放行開始計程 下交流道在感應扣款閘門才會放行沒有感應卡的上交流道領取磁卡開使計程 下交流道由交由收費員感應計算費用收費放行.這樣一進一出感應絕不會有問題 且也能追蹤車量動向跟流量
比照日本? 比照馬來西亞?日本及馬來西亞的ETC都是用OBU(紅外線系統)。遠通當初也是用OBU,是怎樣被國人公幹?二OO六年八月三日更被最高行政法院認定ETC政策當初的招標違反公平、平等原則,ETC案必須重新招標。怎麼當時的政府讓遠通繼續經營下去呢? 那時的行政院長、行政院副院長是誰啊?高工局算什麼,連行政院都是人家的。
版上很多大大提供了很多寶貴的看法, 不過好像都沒人說到重點, 遠通是營利機構, 目的當然是賺錢, 先不論與政府合約的問題. 單純就投資成本考量, 裝在路中間當然會比較省, 例如:有先些交流道有兩個出口就要兩套門架, 攝影機, 主機, 配線等等設備, 況且上交流道要一套下交流道也要一套, 這麼多交流道你說要幾套系統?裝在路中間除了可以收費之外, 還可以管理路況, 取締超速, 取締未保持安全距離, 無論這些系統是遠通出錢還是高公局出錢, 或者出錢比例如何分配, 雙方都可以獲利(遠通收通行費, 政府收罰金), 這樣不是比在交流道口設置對政府而言C/P值高很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