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gichen wrote:
通行費每15-16筆...(恕刪)
 
                                                    個人積分:0分
                                                        文章編號:48128813
                                                    修正帶 wrote:
針對這點,我有個疑問:
如果一直不繳費,
遠通會不會根本不去告,
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然後每個月扣薪水?
先不論遠通這家爛公司怎樣
使用國道就要付費,這是天經地義,不繳費是不行的,這點得說清楚,除非法定認為國道基金足以維持國道養護,不需要人民納稅跟通行費挹注,完全的FREEWAY,否則就需要繳錢
回過頭來,若遠通寄來繳費明細,是真有明細,帳目清楚,你也應該要繳,因為遠通盡了他的義務,換你也要盡自己的責任
但若是遠通寄個彙總的單據,什麼明細也沒有就要你去繳,你有權利主張請他提供可資識別的消費細項,等他提供後,再行繳費,若是我,我會給他存證函,裡面就幾個字"給明細核對無誤後繳費"
他若是沒盡責任,就想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就得接受我反打他一槍,還要提供相關的賠償
重機喜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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