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ETC監控系統能讓警檢使用。

拜託那些支持樓主的人,
您們要放棄要怎樣發言是您們家的事
不要把其他重視個人權益的我們給拉下水,拜託拜託

老花農 wrote:
支持ETC監控系統能讓警檢使用。

因為我是好人,我不但不怕ETC監控系統能讓警檢使用,還希望全台警察列管、可供偵防調閱的十幾萬台監視器,都能升級到有人臉辨識、車牌辨識的監視器,並且繼續增加監視器,讓台灣的壞人愈來愈容易被抓;希望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都能多給經費去裝設有利治安的監視器。...(恕刪)


我是反對全民監控
不過說歸說
不管我們社會大眾贊成還是反對
政府還是會私下監控
這次是警政署耍白痴還公開發文要資料
這種是只能做不能說
要不然檢警不是每次案件發生時就調關係人通聯紀錄及
基地台定位資訊
一定都有資料
這樣想好了
如果今天你在高速公路上出事了
有正常報案程序,並有警方陪同
然後要去調閱監控系統時
卻因為個人隱私無法調閱
你做何感想

今天反對的不應該是用個人隱私當藉口
如果是說規範不夠完善
例如"只有在辦案需求時才可以調閱"等等
這些部分才是真正要注意的

難道就因為個人隱私就要讓國道變成黑洞嗎
長遠一點思考吧
真正該檢討的是調閱規定
不是"能不能調閱"這件事
被迫害妄想症的人也蠻多的
乾脆自由徹底一點.想幹嘛就幹嘛

老花農 wrote:
支持ETC監控系統能...(恕刪)



買現代車心臟要夠大粒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
為何會在警署監控這個問題大做文章?
難道現在大部分人都選擇相信遠通??
都堅信只要拒絕警署的要求那資料都不會外洩??遠通也不會由任何私通的問題??

不管贊不贊成警署的監控反正遠通的錄影監控都會存在在那邊,除非大家能廢止高速公路一切計費,不然只要有收費的問題在那就一定會需要以監視器錄影的方式來辨識車牌的情況。

所以如何防制惡意監控,如何去管制監控的申請才是重點所在吧!!!

怪了,照這個想法,特偵組監聽立法院總機應該是會受到廣大民意支持啊,怎麼會被罵得這麼慘?
joehwa wrote:
檢察總長黃世銘
假借調查之名
行全民監聽之實

tommyrace wrote:
黃總長是一張監聽票吃到飽
實質上違法
也就是合法掩護非法
今天只是他賴著不辭 +監委包庇
所以還留在這個位置

黃總長監聽的部分可是完全合法的, 每個監聽都有申請獨立的監聽票, 一張監聽票就是一個監聽"案", 跟偵案有無分案無關, 請不要被誤導了!
何謂違法監聽? 一般地檢署分他案與申請監聽票流程

有瑕疵的是在後續行政不法的處理程序上面.
不過以黃大總長的辦案風格, 要挑瑕疵可能不難, 如以下的例子 只差沒有立委挺吧!
特偵組隱匿有利證據﹖ 林益世當庭嗆檢
......................
由於檢辯雙方對於原審認定的證據沒有爭執,法官原本欲進行辯論的爭點整理,不料,林的律師突然主張,欲調閱檢方偵查中所有監聽光碟及筆錄,一一比對勘驗,律師並質疑部分光碟內容是空白的、根本沒有通聯紀錄。
律師主張 調閱光碟
律師的發言立即引起檢察官不滿予以反擊,檢方表示,相關偵查資料、監聽內容並非全都與本案有關,有部分是另案偵查中,屬不得公開的機密,或是牽涉第3人的個人隱私,不能未經過濾,全部提供給林益世。
林聽聞後,氣勢凌人的反嗆檢察官,對他有利的監聽內容及筆錄,特偵組都選擇未提出,才會導致他受到不利的判決;眼見檢辯爭執不休,法官喻知將由合議庭共同評議後,再對林益世閱卷的聲請作出裁定。
光是減少逼車,減少任意變換車道和高速危險駕駛就夠了.
我如果從台北一路開車到高雄,被一路錄影下來.
我也不知自己是什麼隱私被侵犯了?
我也不知道有什麼好反對的?
反對的人,不知道你有沒有裝行車記錄器?
有的話快拆了吧!!你侵犯別人的隱私了.
光是減少逼車,減少任意變換車道和高速危險駕駛就夠了.
我如果從台北一路開車到高雄,被一路錄影下來.
我也不知自己是什麼隱私被侵犯了?
我也不知道有什麼好反對的?
反對的人,不知道你有沒有裝行車記錄器?
有的話快拆了吧!!你侵犯別人的隱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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