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反對E-Tag原來是私心阿....


peterTG wrote:
我表裡合一,我說過不...(恕刪)



為什麼喔...本想說請您不用太追根究柢問為什麼了..不過我還是說破好了..以免你誤解我的意思
先說..若你要據理力爭.不想這麼做 也不會有人免強你的

很多社會大學裡面教的 不是爭個你死我活的..而是叫做適可而止.有點社會歷練的人應該都知道這道理~
原PO因個人感受問題嗆出提告部分..已被撻伐
很多回文已在在說明了(勝負已分)
此時的你願意身段放軟一點..只會更加彰顯你的風度看得懂就懂 看不懂就當我廢文吧..

至於歹勢 跟 道歉 有點不同(歹勢比較式微)
如果您覺得說歹勢太沉重.比道歉沉重..那我也不知道要說啥了
(你有說.如果是陳述用語造成不舒服.你可以道歉.....這是我後來才看到的..
已經有說了 就好了.

PS.若兩位還是決定要繼續吵的話 那請便了...容我搬張椅子先~
咦!管妹呢?
都還沒來的及讓管妹出來說句話...
就解散了...
果然來上01的客官 ...水準都不錯
一般公司外務都要寫行程表吧? ,既然要去台中找客戶,那當天的經過收費站的票當然也要拿出來,如果他去內湖,那當天到台中的回數票要去哪裡找? 總不可能去台中出差,結果拿去內湖加油的發票來請款,這種公司也太混了

而且有時候需要帶樣品,同事會開共用的公司車或是休旅車,還要好幾張表格在那邊對哪一天開哪一台車。

david1966 wrote:
為什麼喔...本想說...(恕刪)


我覺得P大說話口氣不會硬
有沒有風度兩方也已經很明顯
可是有一方說不再發言了
你搬來椅子可能只會搧冷風哦
KINCON wrote:
我婊你老母,我婊你老...(恕刪)

http://www.ptt.cc/bbs/Cancer/M.1271174871.A.141.html
解釋貼過了,例句也有...麻煩請看完這篇...

你可以順便寫個信去問30歲以下不用的蔣老闆正確用法...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76792

你的用法根本是錯誤的,拿錯誤的用法來看什麼,都是不能接受的。

david1966 wrote:
此時的你願意身段放軟一點..只會更加彰顯你的風度看得懂就懂 看不懂就當我廢文吧..

基本上,風度是對值得的人用的...
我前面也說了,要人家給你道歉,你該說明:
1.針對什麼道歉
2.為什麼要道歉
至少這兩點要說明,比如說他要求我針對用"婊同事"這個詞彙的使用道歉,理由是他看了覺得不舒服,那沒問題,我可以說sorry...但是他做的行為就還是婊同事,不會因此而改變。

對於一個開口閉口就要法律顧問出來跟你解決的人,態度放軟只會讓他騎到頭上而已...


KINCON wrote:
會嗎?
在台北公司上班的,跟公司謊報要去台中拜訪客戶,結果和小三去內湖開房間,回去公司只要拿平時的加油發票和回數票收據報帳即可,但如果要明細,明細有地點有時間有車號,你怎麼謊報,就算想謊報,也得真跑去台中閞房間了.

從台北到台中,要經過幾個收費站,這是可以估算的...
而且公司如果要防弊,到台中這種算出差的,正常就是直接公司代訂高鐵票了...

而且要說謊報去台中拜訪客戶OK阿,就不要被抓到...
我不知道你的公司怎麼控管,我前公司拜訪客戶都要寫客戶名稱還有拜訪時間...事後回公司都還要寫報告,說明此次拜訪的目的,取得的成果或對方的態度、意願...

以前沒ETC大家都是有辦法做到控管的,不會因為ETC出現控管就做得更好...回數票時代的控管,企業都是這樣過來的,ETC上路後也是一樣...關鍵是做事的人抱著怎樣的心態,大家自律根本就都沒什麼問題...

joey888 wrote:
道不道歉 你的自由

是非對錯不是你說了算的

反正請了法律顧問..不用也白不用

我有耐心的

但我更有決心的.(恕刪)


一天到晚看這種文字,甚麼屁事都威脅提告,真的是有完沒完阿

要告趕快告,展現一下你的決心,OK

amant2103 wrote:
一般公司外務都要寫行程表吧? ,既然要去台中找客戶,那當天的經過收費站的票當然也要拿出來,如果他去內湖,那當天到台中的回數票要去哪裡找? 總不可能去台中出差,結果拿去內湖加油的發票來請款,這種公司也太混了(恕刪)


行程表--可以自己亂寫-->防不了.
台中的回數票---我記得收據上不會寫那個收費站,只要平時收集親朋好友的就行-->防不了.
台中出差,內湖加油---油在台北加滿,再下台中出差,很合理,而且一般也不會限當日一定要加油-->也防不了.

我沒有要爭辨 eTag 好或壞,但就事論事,用明細報帳的確比回數票或收據,少了很多作幣的空間,當然這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啦.
KINCON wrote:
行程表--可以自己亂...(恕刪)


1. 可以亂寫? 你公司亂寫就可以過關嗎? 那你公司制度太差

2.收據上會寫上哪個收費站,也會註明日期,收集有甚麼用? 你沒用過嗎?

3.公司如果在內湖,那在去台中前在內湖加油沒什麼不對,也無須要防,如果公司在板橋卻跑去內湖加那當然不合哩,要對一定對的出來,沒有甚麼防不了,而且比遠通的明細還要好對,你完全是在抬槓,浪費我時間。
david1966 wrote:
為什麼喔...本想說請您不用太追根究柢問為什麼了..不過我還是說破好了..以免你誤解我的意思
先說..若你要據理力爭.不想這麼做 也不會有人免強你的

很多社會大學裡面教的 不是爭個你死我活的..而是叫做適可而止.有點社會歷練的人應該都知道這道理~
原PO因個人感受問題嗆出提告部分..已被撻伐
很多回文已在在說明了(勝負已分)
此時的你願意身段放軟一點..只會更加彰顯你的風度看得懂就懂 看不懂就當我廢文吧..

至於歹勢 跟 道歉 有點不同(歹勢比較式微)
如果您覺得說歹勢太沉重.比道歉沉重..那我也不知道要說啥了
(你有說.如果是陳述用語造成不舒服.你可以道歉.....這是我後來才看到的..
已經有說了 就好了.

PS.若兩位還是決定要繼續吵的話 那請便了...容我搬張椅子先~


+1
終於看到這樣的文..

其實道歉..並不表示誰對誰錯..
有時是一種體諒包容...

感受各有不同..你覺得無所謂的言語動作,有時會傷到人..
有的人覺得摸摸頭沒什麼.. 有人就不喜歡被摸頭..
有的人覺得搓腰間沒什麼.. 有時會被告性騷擾..
借了一塊橡皮擦弄丟了..也是可以被告侵占..
一個瘸子.喊聲瘸子..沒有錯.但傷人..要道歉嗎.?
真的會有人想看簽名?

KINCON wrote:
會嗎?

在台北公司上班的,跟公司謊報要去台中拜訪客戶,結果和小三去內湖開房間,回去公司只要拿平時的加油發票和回數票收據報帳即可,但如果要明細,明細有地點有時間有車號,你怎麼謊報,就算想謊報,也得真跑去台中閞房間了.(恕刪)


不會嗎?澎湖的車都會收到Etag繳費單了

難保我往台中拜訪客戶,遠通出個台北的繳費通知

這怎麼跟老闆解釋?等到還你清白你先花多少心力去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