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申裝ETC,有哪個方式繳費不收額外的費用呢?

nihonnin? wrote:
*不裝
前檔或大燈不用貼一張 醜不拉機 壞了還要自己出錢的貼紙
*不裝
不用先儲值把錢給人生利息
*不裝
不用忘了餘額不足還被人家罰款(先把錢給人家了只是餘額不足還被罰,真是情何以堪)
*不裝
因為我爽


  我家很少上高速公路,另外還有兩個理由不裝。第一理由是因為我到現在還一直搞不清楚萬一需要拖吊,到底被吊的車要不要繳費?如果規定是要繳,那拖吊車本身有etag,或許被吊車有機會不用繳全部里程,甚至有可能全程免繳,理由如下:遠通是否對有裝etag也會逐張人工審查相片我不知道(我覺得工作量太大,等於etag白做工,所以很可能沒有,最多是拍照留檔),假設沒有,上高速公路半路被吊導致人工未審核而無下交流道的資料,說不定電腦系統設計是怕人工作業量太麻煩就略過全程免繳?反之若規定不繳,有裝etag的說不定還要自己去申請退錢(這點我不清楚)?有沒有人知道拖吊要不要繳的規定及相關細節?反正沒裝絕對不會比有裝多繳錢(手續費先不計)又多麻煩。

  另一個不裝的理由是省錢。真的,不要問我為什麼,反正我真的省過就是了。
拍賣買家 wrote:
謝謝你提供 YouTube 連結, 請由2分鐘之後開始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1CorASzu6U

(1) 唾棄那些逃漏通行費, 導致國庫短收 2100 多萬元 的用路人.
(2) 管立委的質詢 "遠通願意負擔 500 多萬通行費短收損失, 也不願意聘僱失業的通行費收費員" 也實在太濫情欠缺邏輯了; 在台灣每個長期聘僱員工一年平均用人成本至少是 100 萬 (不只薪資, 另外還有要含繳交給政府的勞健保費用, 各式分攤費用, 福利金), 所以就算遠通多聘5位前收費員, 那 500 多萬通行費損失還是會發生, 管立委是要國庫多負擔那 500 多萬通行費損失嗎?


1. 國道短收2100多萬....請問一定是用路人的問題嗎? 是否有遠通的問題?
2. 國道有帳的短收2100多萬...請問 是否 還有遠通沒有 偵測到的, 所以根本連想收都沒有帳可以收的可能過路費?
3. 國道收費員已經不在國道服務...這是遠通要輔導轉職,長期聘僱員工一年平均用人成本至少是 100 萬(大大說了算)
.....國家也可以收取稅金,對國家來說能有勞動成本是有利的.
另外... 長期聘僱員工一年平均用人成本至少是 100 萬,這是業主遠通要去負擔的...大大要操心嗎?
因為這是遠通取得ETC 標案的條件不是嗎?

不管國道收費員是否還在..改成計程收費之後500 多萬通行費損失還是會發生 <----- 這是遠通應該自主管理減少的問題....


拍賣買家 wrote:
這是你個人毫無根據的臆測推論之詞, 在立法院嚴格把關下, 現在高公局並沒有替遠通支付任何郵資 (否則高公局老早就被立委修理到爆了); 我個人推論: 因為通行費損失過高, 迫使遠通寧可多支付一次半月結郵資, 也要早一點收到通行費. 否則半個月通行費積欠總金額過高, 導致短收通行費金額過高, 回來又被管立委修理.

小弟是否是毫無根據.....的臆測推論之詞...望請大大能拿出證明.
到今天為止...還是沒有停收手續費..在立法院嚴格把關下.......郵資爭議相信仍在...
因為遠通沒有任何聲明稿說他們願意負擔郵資
如同小弟所說最後的新聞中有關於郵資部分交由 協調委員會處理.
不是說半月結就一定可以減少通行費的收取呆帳
請大大務必一定要看一下收取的方式
半月結....只是半月結就能減少呆帳......??????
會付錢的就是會付錢.....不會付的...還是不會付
小弟有舉例 (國外打工)
這就是不便民不是嗎?
若是這樣以後 電話/水/電/信用卡都因為擔心收不到錢...以後都改成週週收就一定可以減少呆帳?????
這是何等的神邏輯????


立法院也決議要改為 月結.......有何問題?
是高公局不願意配合立法院決議......且又不能解決呆帳問題

現在是因為這個遊戲規則不符合一般邏輯所以被釘......
全台灣哪裡的帳單是半月結的啊?
大大的薪水是半個月領一次的嗎???????
如同現在國道五號要增加紅綠燈一樣....讓人民不知道這些官員在想啥?????

人家立委也說了...就是用路人不爽
反正遊戲規則就是這樣...誰訂的? <--高公局啊 <--官啊



拍賣買家 wrote:
50步笑100步, 為德不卒, 就算改成月結, 還是要郵寄收費通知, 還是持續需要消耗 帳單列印的紙張, 印刷油墨 & 郵寄燃油. 請大家配合安裝 eTag 且儲值, 就可以立刻節省 全部 100% 的郵寄燃油, 印刷和紙張, 大幅降低溫室氣體排放, 更加環保愛地球


+1 50步笑100步....但是便民的心意....是可以 50步笑100步的嗎?
雖然還是會有郵寄收費通知, 持續需要消耗 帳單列印的紙張, 印刷油墨 & 郵寄燃油....
請您注意一下...安裝 eTag 不代表不會有郵寄收費通知, 持續需要消耗 帳單列印的紙張, 印刷油墨 & 郵寄燃油....
只有準時繳錢 才 不會有郵寄收費通知, 持續需要消耗 帳單列印的紙張, 印刷油墨 & 郵寄燃油....
國道短收2100多萬,裡面也有很多是E-Tag用戶的欠收未繳........
使用 E-Tag不是萬能,按時繳錢才是王道.....

這也是高公局拿全民的錢來補貼 9折 的真義啊................................
全民的錢喔...................................

PS.預約用戶跳出來哭了.....拿我的錢去補貼 E-Tag 用戶 跟 繳費用戶
我這種乖乖儲值的用路人....就沒有九折
我也沒有呆帳啊....我是儲值的啊....................



拍賣買家 wrote:
哈, 我不清楚那筆費用是否應該開立發票 (執行業務所得, 政府規費收入); 但針對這個 "寄送發票給用路人" 提議, 在使用者付費原則下, 你應該會同意: 若不是 email 寄送電子發票, 那遠通有權再向用路人收取另一筆 "發票寄送費用" 吧.


大大內容中有說得很明白
遠通內文也說得很清楚
超商收取5元手續費的時候 <--會提供發票...
遠通呢?
遠通有權再向用路人收取另一筆 "發票寄送費用"???? <--您在講笑話嗎?????

這樣的話遠通為何乾脆不直接跟所有用路人先收100萬使用費算了......


有車的100.....沒車的免費



拍賣買家 wrote:
3. 你認為還有什麼沒給 ?
4. 我認為平信郵資目前是由遠通支付 (因為管立委沒有因此修理交通部).
5. 使用者付費, 立法院決議要民營公司超出合約範圍白做工, 民營公司當然是不肯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16&t=135579 參考網友分享美國東部 EzPass 的使用經驗, 一樣需要預先儲值, 由此可知 ETC 儲值天經地義, 否則就是徒然浪費紙張能源, 不環保害人害己.

申請不一定要信用卡,因為美國不一定每個人都有信用卡,但是幾乎所有人都會有支票,所以你只要回信附上35元的支票當押金(10元)及儲值(25元),就會收到一個感應器。如果你用信用卡申請的話,不需要押金,只要第一比20元的儲值金即可。支票必須在儲值金用完前加值,信用卡則不需要,當你的儲值金低於5元時,他會自動向你的信用卡扣20元儲值。


3.大大小弟已經說了
4.跟誰修理誰無關....遠通請發出聲明稿說 "平信催繳郵資由遠通負擔就好" <--有Guts 一點
5.免手續費一樣由立法院決議文中決議...高公局可以說使用者付費?立法院決議要民營公司超出合約範圍白做工?
第5的答案直接回應 4....立法院修理交通部?? 哈哈哈~~~~是誰修理誰...高公局故意修理立法院決議的吧.

PS.另外大大所說的: 使用者付費, 立法院決議要民營公司超出合約範圍白做工, 民營公司當然是不肯...
直接回應了自己說過的 "平信郵資問題"....郵資不是錢嗎?
遠通的發言人說得很清楚....郵資不在合約內容中且由遠通負擔....,
立法院決議要民營公司超出合約範圍白做工, 民營公司當然是不肯...為何會願意負擔郵資????
另外郵資負擔部分是一開始是由遠通跟高公局收取委辦費.....這個委辦費高公局給多少全民有誰知道???????????
郵資能吸收...該自行吸收的手續費不能吸收????
搞不懂了.....郵資是有用到才有寄送的屬於使用者付費
繳錢回給國家國庫還要另外被收走手續費.........這才是遠通應該要自行負擔的責任
竟然要繳錢的人民幫遠通給手續費????據點不足這麼少還敢收手續費?????
儲值手續費遠通吸收...繳費就不吸收.....
超商是遠通的據點之一...但是也是據點之外...........暈了


此外在台灣一般人民使用支票.....應該比美國少很多.
敬請不要雞同鴨講.....且遠通不知道收不收一般人民的支票
若有收所有用路人個人支票...
且所有用路人都用支票支付........
我相信遠通財務會計單位與配合的銀行應該會瘋掉..

又浪費郵寄收費支票, 持續需要消耗 帳單列印的樹木紙張, 印刷油墨 & 郵寄燃油....美國怎麼會這麼不環保......??



拍賣買家 wrote:
這兩個要求性質截然不同, (a) 是立法院不准高公局拿錢出來支付郵資, (b) 是立法院要求高公局請遠通不要收手續費.

(a) 行政單位惟立法院是從, 尤其牽涉到金錢支出, 高公局哪敢拿錢出來支付平信郵資, 否則屆時被告圖利罪, 是要吃刑事責任的.
(b) 民營公司只要不違法, 不違反合約, 你立法院憑什麼要他多出一毛錢?
你不能因為 (b) 無法達成跳票, 就毫無事實根據的推論說 (a) 行政單位已經幫遠通支付平信郵資.


奇怪了...手續費並沒有在國家的規費中高公局的營運計畫中書名啊
為何可以 "合法" 收取?
高公局是否 圖利 廠商收取"手續費"?
請問....遠通收取手續費的法條在哪裡?
BOT出去收錢的廠商....還可以多收手續費....那以後所有BOT的廠商都跟民眾收取手續費..不就是與民爭利
還是獨佔事業喔.... 先收100萬如何????
遠通請發出聲明稿說 "平信催繳郵資由遠通負擔就好" <--有Guts 一點


拍賣買家 wrote:

葉匡時回答的很正確啊, 半個月就寄發通知, 是要替國庫把關確保通行費收入啊, 住戶不繳交水費電費, 過幾個月就斷水斷電, 當然會怕. 用路人若遲遲不繳通行費, 車子還是可以開上高速公路, 只有訴諸法院冗長的司法程序強制執行. 你若再拖到一個月才結帳才寄發通知, 那短收的通行費就不只管立委質詢所提的 2100 多萬, 說不定更加倍.

更何況 "半月結" 改成 "月結", 只是 50步笑100步, 為德不卒, 就算改成月結, 還是要郵寄收費通知, 還是持續需要消耗 帳單列印的紙張, 印刷油墨 & 郵寄燃油. 環保上上策, 還是鼓勵大家配合安裝 eTag 且儲值, 就可以立刻節省 全部 100% 的郵寄燃油, 印刷和紙張, 大幅降低溫室氣體排放, 更加環保愛地球


如果葉大部長的回答是正確的:
那這樣以後 電話/水/電/信用卡都因為擔心收不到錢...以後都改成週週收就一定可以減少呆帳?????
這是何等的神邏輯????

搞死人民了喇....
月結就好了,才可以減去訴諸法院冗長的司法程序強制執行次數.
每半個月要結一次帳..每半個月告一次...不累啊
一個月結一次...去法院告一次就好
更何況立法院也決議要月結.....搞不懂半月結對誰有好處???
說要減少呆帳....呆帳卻這麼多...真好笑
而且不必要的消耗立刻減少一半......立刻節能省碳.........

回來看重點......根本就是繳錢跟不繳錢的問題

1. 手續費遠通吸收開放超商全面繳款
2. 帳單提供通行明細(當初說個資法控管現在就不用控管了還可以拿資料來統計應用...真有趣)
3. 月結比照信用卡/電話帳單 <--這行之有年 比較符合 台灣人的生活方式...不要再半月結了
信用卡/電話也都是每個月寄送帳單....沒啥不妥..就算呆帳或是滯延款也是依照正常處理方式來催繳與法訴
沒有比較特別啊 (水電還每兩個月結一次不是月結...是雙月結)

人家電話費/水電費繳完就復話復水復電...高公局通行費沒如期收到...還會加開一張罰單......
另外遠通的系統是及時的
若有未繳的車輛使用高速公路可以訂定罰則且及時通知高速公路員警進行攔截扣車(行政罰 跟亂停車拖吊一樣)
跟亂停車拖吊一樣/酒駕一樣扣車等繳清罰款與通行費再歸還車輛....<--這個利害了吧......

大大硬要扯到 安裝 E-Tag.....
請注意... 就算是貼E-Tag但是沒有儲值也是會有 郵寄收費通知, 持續需要消耗 帳單列印的紙張, 印刷油墨 & 郵寄燃油.
且每半個月一次...立刻就浪費郵寄收費通知, 持續需要消耗 帳單列印的紙張, 印刷油墨 & 郵寄燃油.
根本就是 繳錢跟不繳錢問題
且短收的通行費就不只管立委質詢所提的 2100 多萬,不全然是用路人的問題....還有遠通的問題

真好笑....且最好笑的就是...這2100多萬理面不知道有多少欠款是 E-Tag用戶欠的
最好是環保上上策......

目前 國道收費的繳款費用問題
有先開立罰單 <-- 可以增加國庫收入有何不好
訴諸法院冗長的司法程序強制執行 <-- 把名下的車子扣車拍賣/或是動產不動產質押拍賣就有錢可以繳回國庫 有何不好?

有錢買車上國道....沒錢就拍賣車/產貢獻國庫
有這種願意多繳一些錢給國家的人民
非常好啊
國家機器怕會有這種問題
還可以 BOT 給外面的討債公司.....<--這個利害...以後還可以當獨門事業.....




謝謝

pineman wrote:
  我家很少上高速...(恕刪)


在高速公路上車子被拖吊時,被拖吊的車是不用繳費的

這則新聞裡面有提到
感應門上,有「車型辨識系統」,會自動偵測出是「拖吊車」,把拖吊車當成「連結車」後,自動剔除後方小客車的通行費用
要是機器故障收費了,車主也可以拿拖吊證明申訴退費。

拖吊車行駛高速公路時,通行費是跟前車(也就是拖吊車)收
所以被拖吊的後車是不會收費的
array5438 wrote:
1. 國道短收2100多萬....請問一定是用路人的問題嗎? 是否有遠通的問題?
2. 國道有帳的短收2100多萬...請問 是否 還有遠通沒有 偵測到的, 所以根本連想收都沒有帳可以收的可能過路費?
3. 國道收費員已經不在國道服務...這是遠通要輔導轉職,長期聘僱員工一年平均用人成本至少是 100 萬(大大說了算)
.....國家也可以收取稅金,對國家來說能有勞動成本是有利的.
另外... 長期聘僱員工一年平均用人成本至少是 100 萬,這是業主遠通要去負擔的...大大要操心嗎?
因為這是遠通取得ETC 標案的條件不是嗎?

不管國道收費員是否還在..改成計程收費之後500 多萬通行費損失還是會發生 <----- 這是遠通應該自主管理減少的問題......(恕刪)


1. 遠通已經承認可歸責於遠通的是500多萬, 那剩下的當然是用路人的問題, 否則還會是誰的問題 ?
2. 你我都不清楚 "短收2100多萬" 的計算基礎為何, 你就自己加上 "國道有帳的" 五個字, 然後提出了一個定義不清的問題. 什麼叫作 "遠通沒有偵測到的, 所以根本連想收都沒有帳可以收的可能過路費" ? 請你描述一下發生什麼狀況會符合你的定義 "遠通沒有偵測到的" ? 遠通門架相機有照到車子, 每部經過的車子都有拍照, 算不算偵測到 ?
3. 被立法委員和高公局釘的這麼慘, 遠通是否已經盡力輔導這些前收費員轉職, 來滿足取得ETC 標案的條件, 見仁見智. 你可以上 wiki 閱讀三方面的陳述, 就可以發現前收費站員工嫌棄的是 "學經歷限制、面試遭刁難、薪資爭議、工作地點爭議", 並不是抱怨 "遠通沒有輔導轉職". 遠通已經保障其轉職後薪資收入和擔任收費員時一樣多, 但前收費員還要遠通保證新工作 "事少 (不輪班) 離家近" 這應該是強人所難吧.

我發言批評管立委的是 "管立委質詢濫情毫無邏輯", 遠通願意承擔責任負擔短收的 500 萬元交通費, 反而被她拿來羞辱遠通為何不肯拿這 500 萬元去聘雇前收費員. 完全沒有因果關係的兩件事, 她要罵人就隨便連結的喔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5%9C%8B%E9%81%93%E6%94%B6%E8%B2%BB%E5%93%A1%E6%8A%97%E7%88%AD%E4%BA%8B%E4%BB%B6#.E8.87.AA.E6.95.91.E6.9C.83.E7.9A.84.E8.AA.AA.E6.B3.95
中華民國國道收費員抗爭事件 Wikipedia

http://pnn.pts.org.tw/main/2014/07/01/%E5%9C%8B%E9%81%93%E6%94%B6%E8%B2%BB%E5%93%A1%E5%85%A8%E6%95%B8%E8%BD%89%E7%BD%AE%EF%BC%9F-%E8%87%AA%E6%95%91%E6%9C%83%E6%96%A5%E9%81%A0%E9%80%9A%E6%95%B8%E6%93%9A%E5%94%AC%E4%BA%BA/
國道收費員全數轉置? 自救會斥遠通數據唬人

在白河、新營收費站年資長達21年的沈XX拿出她昨天才收到的掛號信,一張是全虹企業白河店的任用通知,上面寫著已錄取月薪24000元的門市專員一職;另一張則是回覆函,只列著兩個選項,一個是接受工作、如期在8月1號報到,另一個就是不同意、變更志願領取轉職補償金。...

沈XX說,因為家裡還有兩個在念小學的孩子,她在收費站長期從事內勤的行政工作,也向遠通表達想繼續從事行政、工作時間固定的工作意願,但門市專員需輪班、非行政的工作內容,跟她的需求有落差,她認為遠通違背原本保障工作地點相近、工作性質相似的承諾。...

來自善化收費站的程姓前收費員指出,善化站原有36名收費人員,目前大約10位轉置成功,其他人都還沒找到工作。她自己也曾在今年2、3月份參加三次媒合就業說明會,填了7、8個工作,但都沒有接獲面試通知,香格里拉飯店以她沒有大學學歷、不會講英文為由拒絕她申請房務工作的職缺,「房務應該只會用到簡單的英文,我也願意學啊」程小姐只有高職學歷,又希望工作地點可以不要離家太遙遠,讓她方便照顧母親,這讓她被許多工作門檻阻擋在外。

程小姐說,她有一位幸運轉置到紡織廠工作的前同事,每天加班、工時長達12小時,月休只有兩天,後來無法適應也離職了。另一位前同事則在面試時,因為遠通承諾收費員「就業前五年可獲得薪資差額補償」,被主管消遣「我給你跟我一樣的錢來做事啦」,讓前同事覺得被其他同事瞧不起。


array5438 wrote:
小弟是否是毫無根據.....的臆測推論之詞...望請大大能拿出證明.
到今天為止...還是沒有停收手續費..在立法院嚴格把關下.......郵資爭議相信仍在...
因為遠通沒有任何聲明稿說他們願意負擔郵資
如同小弟所說最後的新聞中有關於郵資部分交由 協調委員會處理..(恕刪)


請先回顧一下你自己 Dec. 10 的發言內容



天啊, 目前 "全民未買單" "高公局也沒有拿全民稅金給遠通寄送平信" 的真正事實, 你既然只憑 "郵資爭議相信仍在 ... 因為遠通沒有任何聲明稿說他們願意負擔郵資, 郵資部分交由協調委員會處理" -- 這樣 "雙方有歧見爭議" 的中性描述, 就把上述事實扭曲成:

"高公局拿我們全民的稅金出的郵資 是平信並非掛號
且不分用戶別....只要過"半月結"繳納期未繳就會寄出平信通知<--全民買單
不管是否為 E-Tag用戶 / 預約用戶 / 繳費用戶
通通都是 高公局 拿全民的稅金 慷慨的給 遠通 寄送平信.
所以不管你用不用高速公路給不給遠通錢....高公局都會幫你給....
只要你是中華民國國民
你的國家稅金就是這樣用的"

如此詆毀醜化高公局後, 還要別人舉出反證來否定一個根本未曾發生的錯誤陳述 ?

類比一下: 甲乙兩人就財產歸屬起爭執, 彼此告到法官面前, 甲告乙侵占甲的財產, 法官問甲: 你哪筆財產被乙侵占? 甲說: 乙沒有說不侵佔我的財產, 所以乙就是侵占我的財產.

這就是你的邏輯推理過程嗎? 因為 "遠通沒有任何聲明稿說他們願意負擔郵資", 就代表 "高公局拿全民的稅金慷慨的給遠通寄送平信" ?

array5438 wrote:
1. 半月結....只是半月結就能減少呆帳......??????
會付錢的就是會付錢.....不會付的...還是不會付
小弟有舉例 (國外打工)...(恕刪)


這種以偏概全的個案邏輯, 對制度規畫的討論毫無助益.

要比, 我也可以舉例啊
一個人 20 號賣車過戶給車行, 若 15 號有收到半月結通知 1號的通行費, 車子還在他名下, 所以他會願意支付過路費. 但相反地, 若改成月結, 月結通知寄到登記的新車主車行, 車行想說這是車子過戶前的事拒絕支付, 通知舊車主也想說車子已經賣了, 也不關我的事, 這樣呆帳就多了.

array5438 wrote:
此外在台灣一般人民使用支票.....應該比美國少很多.
敬請不要雞同鴨講.....且遠通不知道收不收一般人民的支票
若有收所有用路人個人支票...
且所有用路人都用支票支付........
我相信遠通財務會計單位與配合的銀行應該會瘋掉..
又浪費郵寄收費支票, 持續需要消耗 帳單列印的樹木紙張, 印刷油墨 & 郵寄燃油....美國怎麼會這麼不環保......??.(恕刪)


說的好, 所以在人手多卡的台灣, 如果大家能配合信用卡自動儲值 eTag 扣款, 那就絕對比美國更加環保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16&t=135579
參考網友分享美國東部 EzPass 的使用經驗, 一樣需要預先儲值, 由此可知 ETC 儲值天經地義.

申請不一定要信用卡,因為美國不一定每個人都有信用卡,但是幾乎所有人都會有支票,所以你只要回信附上35元的支票當押金(10元)及儲值(25元),就會收到一個感應器。如果你用信用卡申請的話,不需要押金,只要第一比20元的儲值金即可。支票必須在儲值金用完前加值,信用卡則不需要,當你的儲值金低於5元時,他會自動向你的信用卡扣20元儲值。

array5438 wrote:
人家電話費/水電費繳完就復話復水復電...高公局通行費沒如期收到...還會加開一張罰單......
另外遠通的系統是及時的
若有未繳的車輛使用高速公路可以訂定罰則且及時通知高速公路員警進行攔截扣車(行政罰 跟亂停車拖吊一樣)
跟亂停車拖吊一樣/酒駕一樣扣車等繳清罰款與通行費再歸還車輛....<--這個利害了吧 ......

目前 國道收費的繳款費用問題
有先開立罰單 <-- 可以增加國庫收入有何不好
訴諸法院冗長的司法程序強制執行 <-- 把名下的車子扣車拍賣/或是動產不動產質押拍賣就有錢可以繳回國庫 有何不好?

有錢買車上國道....沒錢就拍賣車/產貢獻國庫
有這種願意多繳一些錢給國家的人民
非常好啊
國家機器怕會有這種問題
還可以 BOT 給外面的討債公司.....<--這個利害...以後還可以當獨門事業..... (恕刪)



你是行政長才蠻會規劃的嘛, 想得出這麼多讓高公局公務員和高速公路警察極度忙碌, 又招惹民怨的好制度.

苛屁今天才說:" 北市府是執行單位,法律訂的好,就好執行 ... 每個公務員都把自己弄得很忙的樣子,不然就是冗員,你要取消冗事,他也不讓你取消,不然他看起來沒事做。若取消冗事,「政府裁員1/4沒問題」,因為做太多冗事。"

"安裝 etag + 信用卡儲值自動轉帳" 是利己利人的上上之策
"安裝 etag + 但不預先儲值 + 半月結通知繳款 + 短收通行費金較低" 其次
"不預先儲值 + 月結通知繳款 + 短收通行費金較高 + 大量警察攔截扣車 + 大量強制執行" 冗事最多, 是最差的規劃
pineman wrote:
  我家很少上高速...(恕刪)


不論要不要繳,你被拖吊,為什麼有可以不要繳的想法呢?

事實上是不用繳,但是要繳費也是很正常吧。

今天改成這樣收費制度,就是出於所謂"使用者付費"的核心概念。你半路高速上被拖吊,沒有高速公路,你要怎麼被拖吊下去?
你被拖吊,也是一樣是在使用高速公路。除非直接把你丟下去,那就沒有繼續使用高速公路,你就可以不用付費了。。。

PONTIAC 47 wrote:
不論要不要繳,你被拖吊,為什麼有可以不要繳的想法呢?

被拖吊的車,理論上是成為「被載的貨物」,情況和那種載運新車的拖車上的那些車輛沒有本質上的不同。所以我一直是認為不用繳的。如果規定要繳,那麼這規定本質不合理。上面有網友回應新聞報導,確實也不用繳。我之前不清楚,但認為對我們這種很少上高速公路的,有貼etag只是自找麻煩,除了先送人錢給人用增加自己被罰錢的機會不說,如果系統出包被拖吊還被扣款,還要自己想辦法蒐證去申請退款。


事實上是不用繳,但是要繳費也是很正常吧。

不正常啊,理由上一段我有說,不再重覆。


今天改成這樣收費制度,就是出於所謂"使用者付費"的核心概念。你半路高速上被拖吊,沒有高速公路,你要怎麼被拖吊下去?
你被拖吊,也是一樣是在使用高速公路。除非直接把你丟下去,那就沒有繼續使用高速公路,你就可以不用付費了。


使用高速公路到底是人要付費還是車要付費?我是認為依一般道理,人車一體以正常時速使用時才要付費,而且不論人數及車牌數,連結或組合成單一單元時就只需付一筆費用。如果是人在高速公路上就要付費?那高乘載或坐巴士豈不也要付費?如果是車在高速公路上就要付費,那載新車通過的車或者貨櫃車的車頭和車身都有車牌,就必須多付費,這些情況都不符一般人正常的認知。

不必在使用者付費上面多做文章。我單純只是少用不貼而以,其他額外好處都是附加價值。
拍賣買家 wrote:

請先回顧一下你自己 Dec. 10 的發言內容



天啊, 目前 "全民未買單" "高公局也沒有拿全民稅金給遠通寄送平信" 的真正事實, 你既然只憑 "郵資爭議相信仍在 ... 因為遠通沒有任何聲明稿說他們願意負擔郵資, 郵資部分交由協調委員會處理" -- 這樣 "雙方有歧見爭議" 的中性描述, 就把上述事實扭曲成:

"高公局拿我們全民的稅金出的郵資 是平信並非掛號
且不分用戶別....只要過"半月結"繳納期未繳就會寄出平信通知<--全民買單
不管是否為 E-Tag用戶 / 預約用戶 / 繳費用戶
通通都是 高公局 拿全民的稅金 慷慨的給 遠通 寄送平信.
所以不管你用不用高速公路給不給遠通錢....高公局都會幫你給....
只要你是中華民國國民
你的國家稅金就是這樣用的"

如此詆毀醜化高公局後, 還要別人舉出反證來否定一個根本未曾發生的錯誤陳述 ?

類比一下: 甲乙兩人就財產歸屬起爭執, 彼此告到法官面前, 甲告乙侵占甲的財產, 法官問甲: 你哪筆財產被乙侵占? 甲說: 乙沒有說不侵佔我的財產, 所以乙就是侵占我的財產.

這就是你的邏輯推理過程嗎? 因為 "遠通沒有任何聲明稿說他們願意負擔郵資", 就代表 "高公局拿全民的稅金慷慨的給遠通寄送平信" ?



若只是小弟個人的猜測
那小弟不用舉出新聞來說明遠通來要這個平信郵資
遠通的發言人也說得很清楚這不在合約內要遠通負擔........


既然如同大大所說的 .......

平信郵資是由 遠通 買單

那麼敬請高公局 或是 遠通 發出聲明稿

這很難嗎????? 這麼慷慨的事情
需要躲躲藏藏嗎?


大大的重點在於 這樣 "郵資部分交由協調委員會處理 , 雙方有歧見爭議" 所以到了2015年年底了
都還沒有辦法確認到底平信郵資要由誰買單吧......


一個國家政府單位可以放任 BOT廠商這樣的爭議 2年沒有解決???????
這是何等的神邏輯??????

這是何等的大有為政府啊.......................

到2015年12月的今天.....平信依舊寄送
但是平信郵資問題仍舊尚未解決對嗎???? 大大您同意這結論嗎????

倘若事後發現......真的是全民買單.....這個又代表了什麼??
請注意: "打九折" 已經是全民買單了....不差這一筆喇 <--這還需要小弟提出新聞內容嗎??????

"全民買單" 大大聽到這名詞似乎就很機動

全民的納稅錢先拿來打九折....這樣就符合 "使用者付費的原則"???????
如此詆毀醜化高公局???????
笑話一則嗎???

國道通行費若真的是使用者付費
期限內繳款優惠打九折....就應該連預約用戶一起打九折
人家預約用戶期限內繳款也沒有呆帳....為何要單獨被排除在外?????????????????

謝謝
拍賣買家 wrote:

1. 遠通已經承認可歸責於遠通的是500多萬, 那剩下的當然是用路人的問題, 否則還會是誰的問題 ?
2. 你我都不清楚 "短收2100多萬" 的計算基礎為何, 你就自己加上 "國道有帳的" 五個字, 然後提出了一個定義不清的問題. 什麼叫作 "遠通沒有偵測到的, 所以根本連想收都沒有帳可以收的可能過路費" ? 請你描述一下發生什麼狀況會符合你的定義 "遠通沒有偵測到的" ? 遠通門架相機有照到車子, 每部經過的車子都有拍照, 算不算偵測到 ?
3. 被立法委員和高公局釘的這麼慘, 遠通是否已經盡力輔導這些前收費員轉職, 來滿足取得ETC 標案的條件, 見仁見智. 你可以上 wiki 閱讀三方面的陳述, 就可以發現前收費站員工嫌棄的是 "學經歷限制、面試遭刁難、薪資爭議、工作地點爭議", 並不是抱怨 "遠通沒有輔導轉職". 遠通已經保障其轉職後薪資收入和擔任收費員時一樣多, 但前收費員還要遠通保證新工作 "事少 (不輪班) 離家近" 這應該是強人所難吧.

我發言批評管立委的是 "管立委質詢濫情毫無邏輯", 遠通願意承擔責任負擔短收的 500 萬元交通費, 反而被她拿來羞辱遠通為何不肯拿這 500 萬元去聘雇前收費員. 完全沒有因果關係的兩件事, 她要罵人就隨便連結的喔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5%9C%8B%E9%81%93%E6%94%B6%E8%B2%BB%E5%93%A1%E6%8A%97%E7%88%AD%E4%BA%8B%E4%BB%B6#.E8.87.AA.E6.95.91.E6.9C.83.E7.9A.84.E8.AA.AA.E6.B3.95
中華民國國道收費員抗爭事件 Wikipedia

http://pnn.pts.org.tw/main/2014/07/01/%E5%9C%8B%E9%81%93%E6%94%B6%E8%B2%BB%E5%93%A1%E5%85%A8%E6%95%B8%E8%BD%89%E7%BD%AE%EF%BC%9F-%E8%87%AA%E6%95%91%E6%9C%83%E6%96%A5%E9%81%A0%E9%80%9A%E6%95%B8%E6%93%9A%E5%94%AC%E4%BA%BA/
國道收費員全數轉置? 自救會斥遠通數據唬人

在白河、新營收費站年資長達21年的沈XX拿出她昨天才收到的掛號信,一張是全虹企業白河店的任用通知,上面寫著已錄取月薪24000元的門市專員一職;另一張則是回覆函,只列著兩個選項,一個是接受工作、如期在8月1號報到,另一個就是不同意、變更志願領取轉職補償金。...

沈XX說,因為家裡還有兩個在念小學的孩子,她在收費站長期從事內勤的行政工作,也向遠通表達想繼續從事行政、工作時間固定的工作意願,但門市專員需輪班、非行政的工作內容,跟她的需求有落差,她認為遠通違背原本保障工作地點相近、工作性質相似的承諾。...

來自善化收費站的程姓前收費員指出,善化站原有36名收費人員,目前大約10位轉置成功,其他人都還沒找到工作。她自己也曾在今年2、3月份參加三次媒合就業說明會,填了7、8個工作,但都沒有接獲面試通知,香格里拉飯店以她沒有大學學歷、不會講英文為由拒絕她申請房務工作的職缺,「房務應該只會用到簡單的英文,我也願意學啊」程小姐只有高職學歷,又希望工作地點可以不要離家太遙遠,讓她方便照顧母親,這讓她被許多工作門檻阻擋在外。

程小姐說,她有一位幸運轉置到紡織廠工作的前同事,每天加班、工時長達12小時,月休只有兩天,後來無法適應也離職了。另一位前同事則在面試時,因為遠通承諾收費員「就業前五年可獲得薪資差額補償」,被主管消遣「我給你跟我一樣的錢來做事啦」,讓前同事覺得被其他同事瞧不起。



有關於 國道收費員 的問題
請大大自行跟 國道收費員 解釋........
對於 實際面來說.... 國道收費員 仍有部分人員 尚未有工作...

遠通是實際業主 應該要負責....國家機器反而讓違約廠商繼續這樣玩弄
一點壓力都不給 ?????


1. 真好笑...現在大大願意認同遠通ETC有呆帳了嗎??? ....收費員時代是沒有呆帳的您同意了嗎?
國家的呆帳最後是否全民買單??????????????

2-0. 相關計算基礎就是從 0呆帳....到2100萬預估的呆帳(2014年初預估值....現在已經2015年底了)
國家沒有把真正的數據公開給全民檢驗...這不知道要掩蓋什麼????
2-1. 遠通確實有些偵測是失敗的....大大您認不認同???
這些在國道收費中是否有列帳???????
大大您確定所有車輛都會有拍照....一定不會漏掉?????
小弟就有朋友說他的沒被扣到......這帳要歸誰?
2-2 國家對於遠通相關的稽核機制??? 球員兼裁判??? 遠通說收多少就收多少....
之前還有帳"誤"問題,害民眾亂吃罰單??????

3.有關於 國道收費員 的問題
請大大自行跟 國道收費員 解釋........ 見仁見智. 謝謝 (收費員怎樣..請與收費員溝通.....)
喔對了...大大您所說的"學經歷限制、面試遭刁難、薪資爭議、工作地點爭議"如果不是事實..
為何會有這些問題???? 為何不能一開始就一次做好避免爭議???
"遠" 字輩的 在台灣是小公司嗎??


收費員只是領薪水做事的人......
讓小弟看不起的 是軟弱無能還領可以爽爽高薪的政府單位.... 官啊.....官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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