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真是吃人夠夠,名符其實的Eat Taiwan Cash
1. eTag是虛擬收費帳戶,還要預先儲值,才能使用,所有的公營事業費用,水、電、瓦斯、電話費,都是帳單來了才去繳,要不然也可以辦理銀行或郵局帳戶自動扣繳,甚至是辦理信用卡自動代繳,eTag為什麼就不能比照辦理,要民眾事先儲值,那幾十億儲值所產生的利息錢,又會到哪去?
最好你政府收的健保費,也改成預先儲值,沒有儲值,就不能看病...
2. 悠遊卡雖然也是預先儲值,但是不只是捷運、公車、台鐵、停車場可以扣款使用,還可以到便利商店小額消費,便利商店儲值也不需要另外手續費。吃人夠夠的ETC,到便利商店儲值,每次還要被加收5元,而且我們還不能自己銀行轉帳儲值。
3. 如果儲值金額不足,然後又過了收費站,我們不能用銀行轉帳,把錢補繳或轉存錢進去,自己要去超商及遠傳門市"無單補繳",超商及遠傳門市要收每筆5元手續費,注意,不是一張代收帳單5元,是有幾個收費站,每一站都要多收5元。
你又不給我們繳費帳號、不給收費補繳單據、網路上不給列印補繳帳單、跟超商及遠傳門市綁好共犯結構,要去"無單繳費",然後每個收費站要多收5元。
ETC網站只可以信用卡繳費,且每個收費站要多收1元手續費。
唯一你會收到繳費補繳單據的時候,是所謂超過無單補繳期限(12天),然後上面每個收費站會多加收50元,過路費也才40元,這時要每站多50元,然後這時才土匪裝好心的在繳費單上跟你說,超商及遠傳門市可以代收且免手續費,而且也可以銀行ATM轉帳喔。
ETC就是把我們吃死死,把我們當白痴..!
政府還在裝死,趕快把ETC收回來!
截至4/15,遠通因為未達ETC的使用率已經違約,早就該每天被罰50萬元,交通部竟給予寬限。
                                        
                e-Tag先儲值,徐旭東若落跑找誰來賠?
http://blog.udn.com/ntlutw/6460108
先儲值?沒明細?要罰款?遠通吃人夠夠?
http://blog.udn.com/ntlutw/6463332
忘記儲值「每站」罰50!不裝e-Tag照樣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