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已反應給高公局局長信箱了!如果有人需要以下的格式歡迎修改使用!本人於103/1/10晚間由國十燕巢交流道上前往國三竹崎交流道下。本車AXX-XX86並無安裝ETAG,單純使用車牌辨識系統!
經試算網站結果為109.9元,扣除優惠里程24元應為86元。
但遠通公司自助服務網站之電子收費明細為135.4元,扣除24元後為111元。
且該電子收費明細並無提供詳細之行車路線,單純提供需繳金額,本人所有的手機、網路、MOD等服務均有提供詳細明細,遠通不提供明細是明顯違反消保法之行為。請遠通提供本車行駛路徑之證明(行車路線或車牌辨識之相片等)以利本人能確定所繳交之行車費用無溢收之行為、否則本人將認定此為詐欺之行為,將向消保官檢舉並向法院提告詐欺!若無妥善並盡速的回應本人將向各大媒體舉發貴司與遠通公司之詐欺行為!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