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然很討厭遠東集團,但在商言商,他是一個商人,哪個商人不是在追求自身最大利益?
只差財富是犧牲什麼換來的!
不負擔道路維修保養責任,收取的手續費拆帳,進財團比國庫還多。誰同意的?擺明吃虧為何還同意?
拆收費站導致部分人失業,誰同意的?
花人民上億納稅錢蓋沒多久就被拆掉的車牌辨識系統,
導致警察須跟遠通要資料,還不用吃上任何相關責任,誰同意的?
改電子收費,人民得過路費用卻花的比人工收費還多更多,誰同意的?
刑事局自92年起,在高速公路泰山、員林、岡山3處收費站建置「車牌辨識系統」,至100年所有的收費站、快速道路、縣市重要聯外道路也都架設完成。
但花費3億元建置的系統,隨著收費站一併被拆除。
遠通錢是賺得很黑,但以他的角度來看,他錯在哪?
就算他想這樣做還得政府同意!沒錯他種種行為都是政府同意他幹的,
白紙黑字政府穩吃虧的合約,政府還是同意了?!
心夠黑的財團加上別人孩子死不完的政府,為啥他們要這麼做?
這我就不說太明白,畢竟台灣還是有部分人相信政府是純潔的。
最後讓徐董事長說出:你喜歡退你就退!!!!是誰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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