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被我猜到了,用影相分析車牌而讓系統誤判的車子,遠通會將此車資料轉往高公局處裡.可能會請你跑一下監理站,看看車牌有無污損.
終於出大絕了了!
aopen168 wrote:
既然這樣,遠通跟那些...(恕刪)
那這個要內建GPS,經過門架時自動翻牌,這樣車主才不會忘記翻牌阿
裝電動翻牌器被警察攔到很像罰5400
舊新聞
車牌違規使用難逃稽查,民眾切勿心存僥倖
提供單位:公路總局
公告日期:2013/12/19 下午 05:58:43
公告期限:2013/12/19 ~ 2014/3/19
為強化車輛管理,遏止汽車所有人違規使用報廢及變造車牌行為,交通部已邀集相關單位研商全面有效防制車牌違規使用之相關措施。違規車牌若一經查獲有使用道路之事實,如路邊停車、行駛國道高速公路、交通違規或被聯稽路檢查獲等,均併同舉發號牌違規使用,並追繳積欠之違規罰鍰、汽燃費等,若車主仍不繳納,則移送強制執行。
在主動查緝車牌違規使用方面,除警方每月執行之強化取締牌照違規作業與監理機關的路檢聯稽之外,監理機關也會要求遭舉發車輛回監理機關臨時檢驗。為進一步加強已註銷牌照之回收,公路總局各監理所已於10月份起陸續寄發「繳回通知書」,提醒未繳回車牌民眾將牌照繳回並結清積欠之稅費與罰鍰。公路監理機關也以下鄉服務的據點,商請各鄉、鎮公所協助回收車牌,以方便民眾能就近繳回已註銷牌照。
針對已註銷牌照車輛行經ETC車道,國道高速公路局已建立車牌協尋系統,在車牌違規使用車輛行經高速公路偵測點後,即可查知並通報高速公路警察進行攔查,如有車牌毀損折曲或塗抹污損車輛,則國道高速公路局會移送監理機關依規定辦理,以遏止違規。另外高速公路警察局各警察隊也會分析經常行駛各轄區之特定車牌違規使用車輛的違規特性,建立優先查處黑名單加強專案查處,務求做到遇有車牌違規情節,迅速查罰防堵。
監理機關已將車牌違規使用之查處清理,列為第一優先工作項目,以防堵投機;公路總局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為避免違規受罰,請儘速至監理機關辦理違規車牌繳回並重新領牌。
承辦單位:公路總局監理組
聯絡人:王在莒組長 02-23113456轉2000
張耀輝科長 02-23113456轉230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損毀汽車牌照或將牌 照塗抹,使不能辦認其牌號者,處汽車所有人八百元以上一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
至於用影相分析車牌而讓系統誤判的車子,移送監理站,是不可能的
即然是誤判,當然是被誤判的車主收到繳款通知後,氣的跳腳,痛罵遠通,跟監理站沒一點關係
除非被警察攔查確認車牌毀損折曲或塗抹污損,才會被開罰並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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