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提出這個,主要是針對居住在中部民眾的權益。
首先,先撇開有無免費里程問題,因為如果無免費里程單一費率,仍會有長途另外折扣的部分。
然而,台灣就這麼大而已,如果把長途的定義在200KM
那中部民眾無論往南或往北,基本上除非當天來回,不然幾乎不可能想有長途折扣的優惠
另外,大家都希望上班短途能走快速道路或省道
但是如果跨縣市的話,以台中到新竹為例,約100KM
上班的話總不可能開省道上班吧,而且快速道路也不是每個縣市都有連接
換句話說,個人認為,長途定義在200KM實在是太不合理了
是否應該定義為如跨兩個縣市或是當日單程超過100KM的部分或來回200KM的部分就有長途費率折扣
提出討論,請大家提供理性意見,感謝大家不吝賜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