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15起未使用etag用戶可上網查詢明細

本人未使用etag,
前陣子因繳費看不到通行明細感到很困擾,
寫信至高工局信箱抗議後,
高工局已明確回覆自103年3月15日起開放未使用etag用路網路查詢通路明細,
辦理方式為至遠通全省服務中心,憑車主證件及行照雙證件,申請帳號密碼,以後即可上網自助查詢明細。

希望高工局說話算話阿!

全文如下:
二、 有關台端訴求因涉及個資及繳費方式等規定如下:
(一) 索取收費明細為用路人之基本權利,為讓非eTag用路人以最便利之方式取得收費明細,本局要求遠通公司於103年2月14日起,非eTag用路人除可於遠通門市查詢明細外,部份遠通服務中心(49家)亦可提供服務,所以全省共有75個服務據點可提供通行明細查詢,由服務人員驗完行照及車主身份證件後,服務人員聯絡客服後端人員,隨即進行傳真。另無論是 eTag 或非 eTag 繳費,於103年3月15日起,可在遠通全省服務中心,憑車主證件及行照雙證件,申請帳號密碼,以後即可上網自助查詢明細。另預計103年8月底前可完成以自然人憑證為身分認證方式,屆時非eTag繳費用戶即可於網站進行身分認證無誤後,自行下載用路明細資料。

(二) 個資法第16條規定,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6條第1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為能向用路人通知並追繳通行費,且寄送到民眾所登記之地址,遠通公司將依高公局查明之車籍資料,製發平信繳費通知。國道通行明細內含用路人交通行蹤資料等個資訊息,為確保資料安全,倘用路人要查詢通行明細,需透過嚴謹之身分驗證,方可避免用路人的個人隱私遭侵害。

(三) 目前繳費通知單每半個月歸戶1次,建議台端每月18日後繳交前半月及次月3日後繳交後半月費用,通行費(半個月)僅須支付1筆通路手續費,不僅方便用路人也節省負擔。
變相的變預約用戶!!!!
純屬小弟個人感覺!!!
請不要炮我!!!

jin16197 wrote:
變相的變預約用戶!!...(恕刪)


完全同意.....
同意+1。說穿了還是要你的個資。除非驗完雙證件之後,不留複本,不登記資料,要不然我是不會去辦的。

目前的解法是:定期看一下自己跑高速公路試算的金額,看遠通有沒有算錯。沒有錯就自行去超商繳掉。也避免遠通去跟高工局調資料(雖然遠通應該是已經有資料了)。至少到目前都沒有多算,所以也還沒有想如果遠通多算了要怎麼做。
jin16197 wrote:
變相的變預約用戶!!...(恕刪)
遠通電收有同意這樣做嗎?

高公局說了算?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sky.taichung wrote:
遠通電收有同意這樣做...(恕刪)

沒有遠通同意
高工局哪敢這樣說
這可不一定

先喊好玩的 安撫一下 到時候跳票再來找理由也不遲

高公局說要罰錢 遠通有付嗎?
願意改進就算一大福音了,不然有時候等繳費明細來會等到忘記....
至於套個資我到覺得沒那麼嚴重,畢竟也是要確認你的身分跟車才給辦,但是會不會留存紀錄是真的要再說明清楚。
這可是全世界首創 台灣第一個焦奧阿
非etc用戶查詢還要辦理帳號 真的是變相預約用戶
高速公路是人民納稅蓋出來的
過路費理應是繳納給政府卻就這樣給財閥吃掉
要吃也不吃得乾乾淨淨的
這政府也爛 所有人只知道自身利益
天真的人民只能被迫順從財閥
哀, 說的再說 根本沒屁用
這個國家的政務官有人關心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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