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因繳費看不到通行明細感到很困擾,
寫信至高工局信箱抗議後,
高工局已明確回覆自103年3月15日起開放未使用etag用路網路查詢通路明細,
辦理方式為至遠通全省服務中心,憑車主證件及行照雙證件,申請帳號密碼,以後即可上網自助查詢明細。
希望高工局說話算話阿!

全文如下:
二、 有關台端訴求因涉及個資及繳費方式等規定如下:
(一) 索取收費明細為用路人之基本權利,為讓非eTag用路人以最便利之方式取得收費明細,本局要求遠通公司於103年2月14日起,非eTag用路人除可於遠通門市查詢明細外,部份遠通服務中心(49家)亦可提供服務,所以全省共有75個服務據點可提供通行明細查詢,由服務人員驗完行照及車主身份證件後,服務人員聯絡客服後端人員,隨即進行傳真。另無論是 eTag 或非 eTag 繳費,於103年3月15日起,可在遠通全省服務中心,憑車主證件及行照雙證件,申請帳號密碼,以後即可上網自助查詢明細。另預計103年8月底前可完成以自然人憑證為身分認證方式,屆時非eTag繳費用戶即可於網站進行身分認證無誤後,自行下載用路明細資料。
(二) 個資法第16條規定,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6條第1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為能向用路人通知並追繳通行費,且寄送到民眾所登記之地址,遠通公司將依高公局查明之車籍資料,製發平信繳費通知。國道通行明細內含用路人交通行蹤資料等個資訊息,為確保資料安全,倘用路人要查詢通行明細,需透過嚴謹之身分驗證,方可避免用路人的個人隱私遭侵害。
(三) 目前繳費通知單每半個月歸戶1次,建議台端每月18日後繳交前半月及次月3日後繳交後半月費用,通行費(半個月)僅須支付1筆通路手續費,不僅方便用路人也節省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