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儲值後無入帳
2014/11/03 至全家便利商店儲值300,
2014/11/03~05 從APP及遠通網站查詢皆無入帳的資訊.
2014/11/05電話去遠通客服,
客服: 回覆給我因全家便利商店儲值系統異常,還在搶修中.
ME : 問那什可以修好.
客服 : 我們努力中.
Me : 那我可以去全家退費嗎?
客服 : 公用帳戶無法退費給您.
ME : 我都開多少才上去儲多少錢的呢,不然我ETC裡沒錢了呢~
ME : 所以我要在去沒問題的系統先儲值嗎?
客服: 不好意思造成您的困優,您的權益不會受到影響的.

上來抱怨一下~
文章關鍵字
我 11/04 大概接近中午12點在全家加值了300元

櫃台結完帳號,不到1分鐘就app就查得到了

沒有遇到這個問題,版大可以要辛苦點,天天關心一下全家系統的客服…
侯艾倫 wrote:
全家儲值後無入帳20...(恕刪)



恭喜大大

先確認 儲值 的 車號 身分證等等資料是否有誤.
請備妥相關單據.. 用手機照相...


趕快上高公局 網站申訴..

有機會可以加倍奉還 + 500元獎金..

千萬不要直接找 遠通解決
請直接上網申訴 找高公局解決.







先上去全民監督國道通行費計畫 提出申請.... 辦理至103年12月31日止。
http://etc.freeway.gov.tw/ProblemReport.aspx

捌、 提報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給予獎勵金
(四)不論是否應歸責於遠通,只要在用路人申訴前已處理並調整完成,都不給予獎勵。
所以先申訴就對了... 千萬不要自行找遠通喪失機會.....

若 經過查核確實 為帳務疏失... 應該會有 500 元獎金 加上 加倍奉還
然後 找 蘋果 報出來吧....
聽說 放話找 蘋果 很有用... 會不會有額外的福利 不知道....

聽說 後面都會因為 電腦連線問題... 直接 退堂...... 萎污 .....
PS. 這樣就 喪失了 500 元獎金 加上 加倍奉還的機會....


謝謝

===================================================================================

以下為高公局 全民監督國道通行費計畫

繳費給國家還要幫國家監督... 督導單位真是不知道在做啥...


http://etc.freeway.gov.tw/publish.aspx?NID=1941&P=5025



全民監督國道通行費計畫

壹、 計畫目的:國道實施ETC計程收費,除營運公司應建立完整檢核機制,及國道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本局)依據契約規定辦理稽核外,為加強稽查國道ETC計程電子收費之通行費向民眾多扣款情形,特訂定本計畫,透過全民提供資訊之外部監督機制,以確保用路人權益不受損失,特定本計畫。

貳、 鼓勵措施:本局鼓勵民眾利用網頁或其他管道查詢使用高速公路通行費,查詢通行費繳付情形,如發現異常,可依據本計畫提供相關資訊;經查證如有事實足以證明,電子收費系統發生多扣款通行費(即指超收通行費)事件,且民眾確有多支出通行費損失之情事,並可歸責於電子收費營運單位所致者,除多扣款部分加倍奉還外,並給予獎勵金。

參、 計畫實施期間:自今(103)年5月31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

肆、 通行費發生期間:民眾自今(103)年5月11日起至12月11日止通行國道期間,其通行費如確有多扣款(於通行後3日確定實際已扣款者)之情事,均可在通行國道20日內提報。

伍、 提報對象:以車輛所有人名義向本局提報。

陸、 應檢附具體證據資料:足以顯示誤扣帳事實、時間、地點、損失金額等之繳費證明或其他實際扣帳明細資料,均不可缺漏。

柒、 提報方式: 車輛所有人(或指定代理人)透過本局「全民監督國道通行費計畫提報區」線上提報方式辦理為原則,提報並應檢附具體證據資料(足以顯示誤扣帳事實、時間、地點、損失金額等之繳費證明或其他實際扣帳明細資料),其他如有特殊情形得以書面陳述方式向本局申請辦理。

捌、 提報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給予獎勵金
一、 未敘述通行費多支出金額之事實或未檢附第陸條具體證據資料者。
二、 提報人未具名、未以真實姓名、通行車號、聯絡電話提出舉報,經本局通知限期補正未補正者。
三、 電子收費帳務系統多扣款之錯帳,如經本局查證確屬非可歸責營運單位所致者,例如:
(一) 車牌偽冒、汙損、折曲、遮蔽以致誤判車號者。
(二) 因車輛過戶未告知遠通,或監理機關傳送資料延遲、提供資料有誤所致錯帳者。
(三) 屬遠通公司網站所列舉已處理完成或已公告誤扣通行費事件已專案處理補償中之案件者。
(四)不論是否應歸責於遠通,只要在用路人申訴前已處理並調整完成,都不給予獎勵。

玖、 民眾提報案件經查證誤扣通行費事件,可歸責於電子收費營運單位所致者,電子收費營運單位除應加倍奉還該誤收通行費外,另給予獎勵金。
拾、 每一提報案件獎勵金為新台幣五百元,並以發放一次為限。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103-08-18


謝謝
侯艾倫 wrote:全家儲值後無入帳
2014/11/03
把藥膏撕掉,加入我們裸奔的行列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