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搞清楚13.9公里這是交流道之間的距離,不是感應器之間的距離。10:54是指你通過龍潭和大溪之間ETC的時間,不是上龍潭交流道的時間。10:59是指你通過大溪和國二系統之間ETC的時間,不是轉國二系統交流道的時間。
妖精狩獵者 wrote:先搞清楚13.9公里這是交流道之間的距離,不是感應器之間的距離。 樓上正確。因為ETC門架設置於兩交流道間,用來做區間測速會失真,作為主管機關的交通部官員,可以這麼不專業,也是醉了。
kentchan wrote:看你這樣發言我也是醉了那裡不適合你會說下交流道在上來不就不會超速問題幹嘛幹這種蠢事順順開不是比較快 我的意思是,交流道會有車流擾動效應,超速車不需刻意減速,交流道車流擾動自然會降低平均車速,平均車速會被低估,達不到超速取締的執法目的。(區間測速,適用於封閉的路段,不適用於開放性的路段)這種"不嚴謹"的評估案,居然出自"主管機關交通部",真不是專業的表現。
wessley wrote:4 分 53 秒 13...(恕刪) 可以參考一下門架的位置。10:54:43經過03F0648N門牌,10:59:36經過03F0559N門牌,推估4分53秒跑了8.9公里!這也是以前我提問,先進們提供給我參考的資料,可以粗算一下正常的車速。國道計費門架座標及里程牌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