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謝一位認識多年的朋友的引領,讓我不至於被當盤子,省下買相同的表比別人多花銀兩,改天再請這位朋友喝加菲
有人說:「如果 Patek Philippe 是貴族的十字徽章,那麼 Rolex 就像是凡人的王者標記。」
也有人提到讀者文摘的一則廣告:「擁有與製造勞力士錶, 都是光榮的事。」
我想以上都是生意人高明的行銷術,但不論行銷術如何高明,如果缺乏堅實的產品品質作為基礎,再怎麼高明的行銷術也是徒然,就如同前幾天媒體報導徐乃麟廣告代言的產品,絕不會因為徐乃麟仍然活耀於娛樂圈,其所代言的商品就不是黑心商品。
勞力士何以在台灣普遍被追求與認同,我相應該歸功於早期台灣經濟剛起步時,臺灣人憑著努力打拼、經商(如Chang90說他老爸跟老媽的滿天星為台灣拼經濟時他們買給自己的犒賞),不論是犒賞自己或彰顯個人身分地位,所帶動起來至今仍然依舊堅挺的這股勞力士風潮。
然而勞力士也未必都是生意人為了彰顯身分地位的高價飾品,因為勞力士手錶具有的耐操與精準的堅實品質,以及在價格上不像Patek Philippe與Audemars Piguet那麼高不可攀,所以也是勞動階層用以對自己辛勞的犒賞與足以勝任在工作佩帶的一指稱頭的手錶。
在網路上看到一位網友這樣一則生活對話小品:
以前公司有請一位雜工(粗工) ,手上戴最陽春版的五珠鍊白勞在搬貨,上下班都是騎車。
我隨口說:「你掛"摟雷"搬貨喔?! 」
他說:「丟阿!! 我出賣我的勞力換來的.......」 他這句話讓我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