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是不是在台灣賣得比國外貴就是不合理? 這是值得商榷的. 一個很簡單的道理,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 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如果覺得代理這麼好賺的話, 怎麼不自己去搞一個來賺? 沒本錢, 沒膽量, 談不下來, 懶 ...這麼多理由, 這不就是別人能賺你不能賺的道理嗎?
大家知道去光華商場買電阻是算顆的. 一個小透明塑膠袋, 一顆兩元十顆20元. 但是你知道外面電子廠買電阻是算捲的, 一捲5000顆, 一顆算下來0.00x元, 相差可能幾百倍. 在工廠電阻掉了是不值得找的, 因為太便宜了! 那光華商場的電子零件商是不是暴利?
有個美國知名家具商 - 伊莎艾倫. 當初台灣代理商賣的價錢很高, 一個床架20萬, 一張女主人椅十萬起跳. 後來就有人專門代購, 因為家具基本上比較沒有維修的問題, 代購量越來越大. 最後代理商只好收掉. 現在換了一家新代理商.
所以大家可以尊重市場機制, 覺得不合哩, 而自己可以接受沒有保固的風險, 也不需要甚麼中文說明書, 安裝服務之類的, 那當然可以選擇網購代購甚至自行從國外帶回. 但是一味地說代理商賺黑心錢暴利是於事無補的, 在不了解整個定價策略以及市場結構前, 或許反而是自己的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