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sabia wrote:應該是企業責任,環保署要廠商回收這些高污染的產品,要留下來必須簽切結書把機版資料登載,日後有問題才不會是它們的責任。 我們公司也是這樣,主要是寫著因為ISO認證需要回收,不回收就寫留存單說真的回收可以避免很多問題....轉賣啊、真的修好又盧你換回去,總有人能突發異想
付錢買零件維修還必須收回舊有損壞的零件,這是前所未見不曾聽聞的事情.不管是家電維修或汽車維修,更換下來的零件除非你要保留廠商才會給你,前提是你主動想保留,所以除非廠商的維修費用有扣除回收零件給你的折扣,否則不給保留的政策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