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oland wrote:
法官也沒說是師傅造成的阿!是你硬要叫師傅賠的吧~ 講的好像是法官說的一樣,法官的判決我看到比較是認為原告說得有道理,是電視機的問題自行裂開的,那你應該要去找原廠吧!不知道你在怕什麼,不敢去找原廠負責,一直要師傅負責。
師傅針對簽收單沒有確實勾選基本安裝完成,這是我們內部對於它們已告知若訴訟必須負責賠償。
但它們有提供客戶已經安裝完成的照片,所以我們也讓他去讓法院判決。
此件訴訟也是無法達成協議才會弄到法院,這期間之前有非常多達成協議的,一般消費者只要願意50%,
我們公司基本上不管如何(就算消費者弄破的)都會道義上吸收50%。
你一個一年12億營業額的店家還這麼沒有擔當,處理一個佔你營業額0.00005%的東西,還要扯東扯西要別人將心比心,一點擔當都沒有,那你還是不要出來開店好了,身為消費者,看到這種店家真的是怕到一個不行。
您說的沒錯,處理這件案子確實非常容易,但此驚悚標題,
舊品當新品賣其實也已經不符事實了,所以我們也沒有空間可以退讓。
洗衣機有沒有用過要不要扣錢跟不退錢差別很大吧.
整新費在網購都不是什麼新名詞了, 還沒聽過整新費是100%的
整新費當然不可能100% , 但樓主一開始客服去電給他她是沒有想要付整新費,
並且也直接講明撞傷不是她弄得,商品已經使用也不承認。
說會回到mobile01告訴大家,並且會直接告到我們公司。
反而是後面我們提出照片證明才說願意負擔8000元,但上層洗衣機已經丟洗衣精下去使用,這部分客人也持續避開,如果真如消費者所說上下層都願意負整新費,這件事情早該落幕。
你都說在門口拍照了那比起去加註損傷,不是按電鈴叫屋主出來確認簽名比較快嗎?
昏暗??!! 拍照知道拿手機照明檢查不會用照明,那個手機燈光照明在屋裡難到不能用.
送貨都知道要寫無傷痕給對方簽名, 收貨就不用註明狀況那不怪嗎?
真不知道那個自行加註而不告知消費者的理由是什麼? 只能說不合常理
對於一般網購來說,更多情形都是回倉庫才檢查的,
一般物流收退有很多客人也是交付給管理室直接將商品取走。
且師傅也提供了在客戶家取件時的照片,確實也能有一些佐證效果。
現在問題是在撞傷就已經吵成這樣了,消費者有針對商品使用洗衣精方式說明嗎??
還是也要推說是我們拿回倉庫栽贓呢??



,網路的效應還是很可怕的;即使是潛水檯面下的群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