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說你自己私自找維修,還私自在房租內自己扣掉沒有憑沒有據的,也沒有經過房東同意,當然房東會跟你吵啊當然房東也有權在你搬離時,要求恢復原狀之前新聞發生過,房客幫房東換了一台新的洗衣機,結果搬離時被要求要歸還舊的那台,連新的這台送房東都不要,房東就是要恢復原狀不過這就是房東的權利喔只能說樓主的作法大錯特錯正確方法是跟房東好好溝通,表達自己可以去找維修公司,問房東可不可以修,如果他不出,你也只能自己出,但還是要經過房東同意才能修(因為這是房東的資產),且不能私扣房租,房東有權從你押金上扣回來
台灣的房東,很少有維護設備的觀念。我租房子這麼久了,維修都是自費,畢竟,房子是我要住的。但也因此,我每次租屋都能租很久,也很少遇到房東漲租金。最近這次租屋,住快八年了,中間換過一次房東,漲過一次租金。 三寶爸爸 wrote:不是他不想是他沒有同...(恕刪)
qweqw wrote:房東不想付冷氣維修...(恕刪) 如果合約有載明冷氣、電視、冰箱、家具等那房東提供的冷氣機就屬於租賃附屬物依民法第429、430條租賃物應由出租人負責修繕當然包含附屬物如果房東不於期限內修繕承租人可自行修繕並請求修繕費或「由租金裡扣除」
qweqw wrote:房東不想付冷氣維修...(恕刪) 你發了15篇廢文,結果還是敗在自己的自以為是,合約拿出來看,房東有沒有義務幫你維修好電器用品?沒寫的話你就只有付2500元或是損失押金搬走,我猜你晚點至少會發10篇廢文問房東與合約的關係。
《民法》規定,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出租人為保存租賃物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qweqw wrote:但她一直說 有派人去看正常妳再試試但真的就不正常啊於是一氣之下就自己找師父維修...(恕刪) 唉 ! 房東派人來時,您當時有在場,當場見證嗎 ?或許房東真如你所說的不肯修,但您都要蒐集好證據,否則你告不贏的。之後一氣之下.....很多人就是一氣之下,就壞了。有理也變沒理。您要房東修繕,依一般情況,您要有催告期限,沒書面至少有短訊,錄音或 Line 來證明您有催告。您不能證明催告,私下修繕,再又私扣房租,您這先佔違約這一條了。看來如果氣不過的話,您就另找房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