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ybill wrote:請再次詳讀第一段寫的內容。(恕刪) 我不需要再看一次,像這種重大瑕疵,國際大廠要做的是全面回收,不是等消費者自己送去修,萬一消費者沒看到這個新聞,請問是誰的問題?廠商本來就有義務和責任去主動回收的,那有什麼2次公告的?
如何定義主動回收?家電不像汽、機車有行車執照,有完整購買、轉手紀錄有寄回保證書的都不一定聯絡的到,更何況是很多人根本開箱使用以後壓根把說明書、保證書給忘了現在網路購物盛行,3C用品售出以後流向更難追蹤,所以才會用聯合公告的方式消費者最大!?沒錯,消費者最大但是不用無限上綱到要廠商把我們當人民皇帝一樣服侍的伏伏貼貼相不相信,再討論下去,一定又有人說外國的月亮如何圓了再舉個例,若干年前,小弟公司有一批商品需要召回檢修(免費到府服務)當時公司唯一的召回依據只能根據經銷商或賣場的顧客資料來聯絡顧客(或是顧客自行寄回的保證書)若是網路購買或是沒有完整顧客資料的經銷商,根本無法知道機器流向該做的廣告也做了,賣場、經銷商也都宣導了,效果依然有限過程中也不是100%順利,有的顧客會認為反正我正常使用中,沒問題就好了,婉拒服務人員最後,公司下最後通牒,一定要100%召回(有顧客資料的)可是,顧客就是不願意,服務人員夾在中間怎麼辦?總不能強入民宅吧100%、十分滿意、完美、...都是很好聽的口號,但是明眼人都知道這種口號背後的意義最後,結案時,很漂亮的數字----100%(我不知道有哪一種人看到這個數字會天真的以為...)
ethanp wrote:我不需要再看一次,像...(恕刪) 先生,您以為您尾牙抽獎抽到的Sony Bravia 新力會知道您家有這台電視嗎?除非有將保固卡寄回,不然有哪家廠商知道東西賣給誰?又不是像汽機車有牌照登記。東西有瑕疵是要負責沒錯,但不是要求沒有人做的到的事情。
在昨天看完此文章後, 馬上撥電回家, 確認為612B之後, 打到0800去詢問, 小姐說 : 序號從000001 ~ 025100, 才需更換, 馬上再看一次, 又中了.去電三洋服務中心, 也是跟小姐說明後, 留下資料, 今天中午(7/8), 就來換好了, 效率真高.真希望不管國內外其他廠商, 也都能有此作為, 有誠意解決問題的廠商, 也才有下一次生意的機會. 雖然很不情願遇到瑕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