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已刷退)NEW GEAR VR不給退站不住腳!!

好的,我不清楚現在已經透過軟體限制VR無法支援Note7,這樣就比較合理了

但是仍要建議你申訴的內容只要針對『GearVR無法搭配Note7使用』

不建議以『GearVR是Note7專屬配件卻不能退』這點來申訴

因為在法的定義他確實不算專屬配件,如果用這個來申訴只會被打槍

但是『商品說明提到可以搭配Note7使用但實際卻不能用』可以定義成廣告不實

申訴成功的機率會高很多

助你成功
試問把這事情拿到美國!那三星敢不退gear vr嗎?


我想說的是這是在促使台灣消費者保護權益。
20-30年前台灣如果郵購與訪問購物時,買完後吃過或使用過,發現商品有問題,當時是很難退貨的,當時只要無條件退貨就會被罵貪婪,自認倒楣,如今事實證明這是在保護消費者。
訴求是合理的,可以再簡化一下
免得被模糊焦點,被有心人和行銷公司拉著風向跑

很單純的新品無法履行公告說明的功能
不只爆炸手機用戶,是那段時間內購買GEAR VR都可以主張擁有退貨的權力

不過最後在台灣應該又是個案處理
依民法規定,三星站不住腳
N7有瑕疵,三星招回已是定局
買賣契約無效

民法第六八條第一項:「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為從物。但交易上有特別習慣者,依其習慣。」
NEW GEAR VR本身並無法單獨使用
是以NEW GEAR VR為從物

民法第六八條第二項規定:「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
故N7接受退貨,NEW GEAR VR亦同

當初購買N7同時一併購買NEW GEAR VR的消費者
其買賣契約成立在於N7這部手機(主物)
NEW GEAR VR不過是因為N7能夠實現該功能而同時購買(從物)
所以三星應該接受與N7同時購買NEW GEAR VR之消費者之退貨



其實不太合理

因為不是note7 "專屬"配件

很難啦

但祝你好運

pplmok123 wrote:
依民法規定,三星站...(恕刪)


那就該證明你是為了NOTE 7而購買

寧light wrote:
最近NEW GEAR...(恕刪)

new gear vr只有三星能用的話,回收Note 7時就該一並接受退貨,如果還能讓其他廠牌手機使用,那不接受退貨才是情有可原。

看到退貨退款一堆紛爭,只覺得這間公司沒有想好好解決問題,只想好好減少損失而已。
買note7怎麼没附这個好用的從物
??
pplmok123 wrote:
依民法規定,三星站不...(恕刪)
這要退貨沒道理,它不是非得no7才能使用,它的功能是掛手機,不是它才能啟動no7,也不是no7才能啟動它 ,硬要扯一起我覺得很牽強。


大家都有自己看法,都有道理,還是祝福你退成功。
不要以三星的立場來解釋

他說不是專屬配件就不是嗎?

我手邊沒有其他何三星手機

今天因為買了NOTE而買GEAR

不是因為NOTE而買的嗎?

NOTE出問題回收,還要消費者為了GEAR花錢再去買三星手機?

申訴千萬不要圍著是否為"專屬"配件打轉,那是在玩文字遊戲

今天我買了一台法拉利,他出了選配20吋的輪胎,我花錢換了

結果法拉利召回,說20吋輪胎不給退,說保時捷,林寶基尼也能用,所以不算專屬配件?

行的通嗎?

更何況只有三星手機能用

就算他不是NOTE專屬配件,也是三星專屬配件

退的不只是NOTE,也是三星的NOTE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