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不清楚現在已經透過軟體限制VR無法支援Note7,這樣就比較合理了但是仍要建議你申訴的內容只要針對『GearVR無法搭配Note7使用』不建議以『GearVR是Note7專屬配件卻不能退』這點來申訴因為在法的定義他確實不算專屬配件,如果用這個來申訴只會被打槍但是『商品說明提到可以搭配Note7使用但實際卻不能用』可以定義成廣告不實申訴成功的機率會高很多助你成功
試問把這事情拿到美國!那三星敢不退gear vr嗎?我想說的是這是在促使台灣消費者保護權益。20-30年前台灣如果郵購與訪問購物時,買完後吃過或使用過,發現商品有問題,當時是很難退貨的,當時只要無條件退貨就會被罵貪婪,自認倒楣,如今事實證明這是在保護消費者。
訴求是合理的,可以再簡化一下免得被模糊焦點,被有心人和行銷公司拉著風向跑很單純的新品無法履行公告說明的功能不只爆炸手機用戶,是那段時間內購買GEAR VR都可以主張擁有退貨的權力不過最後在台灣應該又是個案處理
依民法規定,三星站不住腳N7有瑕疵,三星招回已是定局買賣契約無效民法第六八條第一項:「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為從物。但交易上有特別習慣者,依其習慣。」NEW GEAR VR本身並無法單獨使用是以NEW GEAR VR為從物民法第六八條第二項規定:「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故N7接受退貨,NEW GEAR VR亦同當初購買N7同時一併購買NEW GEAR VR的消費者其買賣契約成立在於N7這部手機(主物)NEW GEAR VR不過是因為N7能夠實現該功能而同時購買(從物)所以三星應該接受與N7同時購買NEW GEAR VR之消費者之退貨
寧light wrote:最近NEW GEAR...(恕刪) new gear vr只有三星能用的話,回收Note 7時就該一並接受退貨,如果還能讓其他廠牌手機使用,那不接受退貨才是情有可原。看到退貨退款一堆紛爭,只覺得這間公司沒有想好好解決問題,只想好好減少損失而已。
不要以三星的立場來解釋他說不是專屬配件就不是嗎?我手邊沒有其他何三星手機今天因為買了NOTE而買GEAR不是因為NOTE而買的嗎?NOTE出問題回收,還要消費者為了GEAR花錢再去買三星手機?申訴千萬不要圍著是否為"專屬"配件打轉,那是在玩文字遊戲今天我買了一台法拉利,他出了選配20吋的輪胎,我花錢換了結果法拉利召回,說20吋輪胎不給退,說保時捷,林寶基尼也能用,所以不算專屬配件?行的通嗎?更何況只有三星手機能用就算他不是NOTE專屬配件,也是三星專屬配件退的不只是NOTE,也是三星的NO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