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way wrote:
建議樓主談談吧
只要相關文件都準備好, 我覺得社區不會太刁難的
你想得太理所當然了
你可能沒參加過社區的管委會
前幾天我們社區剛開管委會
有住戶提出要裝充電椿
某委員大力反對
理由1:一條電線從天花板垂到停車位的充電電箱,很醜
理由2:沒臨牆的車位若要做個直立充電椿,很醜





kuniaki wrote:
橘色的大管子, 明管安裝是吧?
我們社區也是. 也就是從原有各棟的污水管截流, 不讓污水再進社區化糞池了.
但是, 截流後匯總的大排污管, 是要接到外面馬路政府已經埋設的公共污水管的.
你沒看到在挖, 可能是從地下施做, 我們社區也是.
zicc wrote:
第 6 條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118
kuniaki wrote:
那麼問題就來了, 如果一戶兩戶要由自己的電表拉電, 當然是沒問題. 但如果是每戶都要這麼做呢?
原來向台電申請的容量就不夠了.
不長眼 wrote:
我們社區的很簡單
最主要的是外面馬路的集流管..
這.......
廠商跟你們社區收取費用??
馬路外面的原本就是廠商應當負擔的費用啊..
再者...
政府跟廠商簽訂的是接管率的給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