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conomist wrote:
從自己家電表拉線路出來,充電樁自己申請新電表,車主自行找廠商評估可行性、報價。
YES,在電動車尚未為主流前,用自家的電比較可行。
The Economist wrote:走公共管線需要區權會表決通過,若社區有保留管線空間,實際上可行,但想要通過有一些條件。
其實只要管委會即可,但因為常引正反意見爭議,通常會交回區權會議決,沒錯。
The Economist wrote:初期建設費用要車主自行負擔,你要所有住戶一起用社區的錢出,絕對不可能通過。你可以自己找有電車的鄰居一起出錢,但通常不會有。
我社區是公費建置公共線槽。
The Economist wrote:社區火險意外險,要重新評估。電動車起火機率可能不比油車高,但萬一燒起來沒有幾小時滅不掉,即便有泡沫滅火,電池溫度降不下來就是繼續燒到完。車主會面臨求償問題。
要長時間(一個小時以上)灌水。現在大樓地下室都有水源是還好。但鋰電池燃燒時會釋有毒氣體,近身救火者最好要穿載自給式呼吸器的個人防護裝。聽起來有點可怕,但其實發生機率很低...
賠償問題,要看責任歸屬。若起火原因在產品瑕疵,車廠要負責。
過,那就該馬上(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