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6947tww wrote:
環保議題不說,你知道197x年就已經有一個傢伙叫做Stanley Meyer創造了一個叫做Meyer Water Fuel Cell
但他不想賣專利給石油輸出還是啥的,最後就......GG惹
菲律賓有一個老頭也發明了加水的汽車,石油輸出給了他一大筆錢。
這個資料應該都查得到......
改變世界買買Telsa是不錯啦,但是
關於Meyer Water Fuel Cell,好像跟你的敘述不一樣吧?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tanley_Meyer%27s_water_fuel_cell
尤其是這一段刊載在「自然」期刊的內容:
"It's not easy to establish how Meyer's car was meant to work, except that it involved a fuel cell that was able to split water using less energy than was released by recombination of the elements ... Crusaders against pseudoscience can rant and rave as much as they like, but in the end they might as well accept that the myth of water as a fuel is never going to go away."
另外,號稱加水的汽車,經常聽到包裝上什麼被打壓被石油公司買走有的沒有的謠言與假象。
但讀過化學的人,大概就能想到有非常高可能是騙局的可能性。
畢竟水的化學性質是相當穩定的,要拆開成氫氣跟氧氣可是要吸收能量的。
但如果就「加水就能跑」這件事,的確有可能來做成交通工具。
比如說把水加進含有某種化合物(比如電石)的反應器,生成的可燃氣體導入燃電或直接導進內燃機,這樣的確會有動力產生。
但背後反應器耗材的更換,反而是不會突顯的核心問題。
還有一點我要指出來:專利=保護發明不被仿冒/盜用的法律措施。
這代表就算這個發明根本沒有實際作用,一樣可以去拿去申請專利。
比如周星馳電影中曾出現,要有光照才會發光的太陽能手電筒,這也是可以拿來申請專利的。
不是說有專利就是這玩意有效,這根本是兩回事,但有很多人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