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online wrote:
經濟部其實民國107(恕刪)

這張公文.........
他的說法還是你不能單純賣電......
可是你是用租用停車位或銷售其他服務,
順帶提供充電服務是可以的.....
這就是我們的公務人員處理事情的方式嗎??
難怪這家充電還要另付停車費....
等於是公務人員逼使廠商遊走法律邊緣啊!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KiKiUnicorn wrote:
這張公文.........
他的說法還是你不能單純賣電......
可是你是用租用停車位或銷售其他服務,
順帶提供充電服務是可以的.....
這就是我們的公務人員處理事情的方式嗎??
難怪這家充電還要另付停車費....
等於是公務人員逼使廠商遊走法律邊緣啊!



沒有說一定要收停車費吧

縱使真要收停車費也不是問題啊 停車費只收你一元總可以吧
KiKiUnicorn wrote:
這張公文.........
他的說法還是你不能單純賣電......
可是你是用租用停車位或銷售其他服務,
順帶提供充電服務是可以的.....
這就是我們的公務人員處理事情的方式嗎??
難怪這家充電還要另付停車費....
等於是公務人員逼使廠商遊走法律邊緣啊!......(恕刪)


他的意思是充電是服務,不是賣電,怎麼收費請自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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