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柔香菇頭 wrote:
續航力還是正確的方向,以台灣來說要普及充電樁很困難,要大面積的充電站更難,所以最好推出3000公里續航的,一個月充一次的,去專屬充電站,放一整天汽車美容加充電一次搞定還比較有搞頭
我也認同此想法。
蓄電量大,就可以減少充電次數。
假設車子有500公里續航力的電池,車主每週平均需要到超充站,充電兩次。
而車子續航力提高到1000公里,車主就有可能每週平均,只需到超充站1.5次,甚至只要1次。
這樣便可以減少超充站擁擠的程度。
如果500公里的續航力,減少400公里以下,車主的里程焦慮必然會提高,一週可能不止三次,四次或五次都有可能。
沒有人想開一台,天天或很頻繁,必須去超充站充電的電動車。
先不要說充電速度多快,只想到要去為數不多的超充站,然後,依序排隊,塞車排隊到路邊,如同好市多的盛況,這就不適合,家中沒有充電樁的人購買。
除非車子很便宜,如同五菱宏光電動車,但是這車沒快充,也就是必須在家充電。
因此,電池容量越大(續航力長),就越能超充或超超充。
而電池容量小,
連快充都不給。
所以,容量為先,
超充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