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 本來小弟在新北市某區 定了一套黃金手飾和鑽戒 結果女方不想太早嫁為由 破局 想退訂黃金手飾跟鑽戒 結果老闆說黃金可以退 鑽戒不能退 (訂金已付一萬 鑽戒是1萬2) 本來想說鑽戒就付款收起來等以後女主決定再拿出用 省的麻煩 銀樓老闆說要賠償他黃金牌價損失 跟我要價8000+鑽戒尾款2000 要一萬 請問各位大大 我要賠償老闆牌價損失嗎?!
文章關鍵字
請別相信這個人 wrote:
事情是這樣 本來小...(恕刪)


請問是根據什麼法條您必需賠這些錢??
當初有簽契約或收據之類的白紙黑字嗎?
若有請PO來給大家參考看看....

額外補充:女方尚未準備好進入婚姻階段.....
不知男女雙方是否有敞開好好坐下用心談真心想法??

若其中一方尚未下定決心步入婚姻,就要慎思慎行.....
畢竟婚姻不是兒戲,亦非扮家家酒.......

就好比準備要結婚了,又其中一方突然說要退婚或悔婚.......
雙方親友怎麼看待你們倆呢???(多半是背後看笑話,況且長輩也要面子問題)
p12

請別相信這個人 wrote:
事情是這樣 本來...(恕刪)
長輩 急啊! 可是 我們倆不認同...XD
最重要的備註欄被您塗掉了.....
那才是重點!!
p12
意注 (內文註載)

1.本單如有遺失,應先向本舖聲明 如被冒領本舖概不負責

2.本單限交貨日起算起十五天內有效 逾時作費

3.訂金怒不退還

大概就這樣....
請別相信這個人 wrote:
事情是這樣 本來小...(恕刪)


基本上您先付的訂金一萬元是很可能拿不回來了!

至於額外賠償是可以談的,不是老闆自己說啥就說啥?
等於你要賠償他的營業損失和黃金價折舊.....(真是斤斤計較,商人果然是商人)
p12
在消保官出現 逼他和我協調 修改戒指戒圍工錢2000 再加個兩千補償他金差 肆清摳解決 我不滿意 但是可以接受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