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身心障礙會員在BNI的心酸血淚
我六月初滿懷期待地加入台北南區大弘籌備分會,渴望透過BNI拓展人脈,在短短一個月內努力參加了許多不同分會,積極建立關係。然而,迎接我的卻不是支持與理解,而是一連串令人心寒的遭遇: 1. 被惡意誣指與排斥 在同區域某分會,有人無端指控我對女會員有肢體接觸。但身為全盲視障者,我的行動必須依靠協助,根本不存在這樣的情況。當我要求對質、請對方明確指出不適之處時,卻遭到完全的冷漠與迴避。更令人震驚的是,這樣的謠言竟被四處散播,最後甚至禁止我參加該分會的例會。 2. 籌備會出席率的謊言 籌備會本應沒有正式晨會,自然也不存在所謂的出席率問題。然而,有人卻藉由「缺席過多」的理由,要將我趕出分會。若不是其他分會的朋友提醒,我至今還會被這樣的假說欺騙。 3. 退款標準的反覆 在我加入期間,就有會員僅僅待了兩天便想退出,BNI的回應是「絕不退款」。然而,當我自己因無法繼續待下去提出退會要求時,經過漫長爭取,他們卻又態度丕變,改口表示可以退款。如此前後不一,讓人質疑其制度的正當性與透明度。 4. 退款程序的冷漠 BNI要求退款必須填寫資料並附上匯款存摺封面照片。身為視障者,我無法獨自完成,誠懇請求協助,卻屢次遭到推諉,要我「自己想辦法」。對身心障礙者的需求毫無回應,這種態度無異於二度傷害。
討論問題 1. 當身心障礙者遭遇謠言中傷與排擠時,如何透過法律手段有效捍衛名譽與人格尊嚴? 2. 商會在籌備與營運中,若以不透明的規範侵害會員權益,是否涉及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律? 3. 組織若在退款與行政流程中拒絕給予身心障礙者必要協助,是否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保障的合理調整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