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天小宇 wrote:
我也是遇到頂別人的店(恕刪)


開始創業後,我也查了不少頂讓相關的資訊,
發現這裡頭陷阱也不少,
官司通常是又花時間 ,
也不一定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但過程中遇到好人 ,
還是讓我們會選擇相信人性.
https://www.youtube.com/@cdplayerxp/videos
cdplayerxp wrote:
結婚都有離婚的,誰又能說看誰看的準?
在這件事情上,我的確看人看不準,
也嚐到了苦頭,
不過人會不會被人背叛,並不是單單用看的,
也要看信任對方有多少.
有時往往信任的越多,被背叛的也越重.

我也被親兄弟背叛過,我也看他看不準?

事情是陰錯陽差,還是因緣際會,都有一個過程,
如同我的律師所說,我就是比較倒楣,
遇到爛的合夥人,
但也不少合夥的做的生意興隆的吧.

您也代表著一種看法,
我也表虛心接受.
您都懶得看影片了還花時間回文,
謝謝您的建議了.


抱歉
所以我去看了一下你的影片, 第一段沒講到甚麼
緊接著下一個影片出來一個戴面具的人要開講, 問題是影片長達47分鐘
天啊
如果我不是關係人, 真的沒興趣去花47分鐘了解其中的糾紛
而且這47分鐘只是眾多影片的其中之一段.

你說的親兄弟背叛,
背叛的定義很多種, 你3歲大的時候不小心把家裡的碗打破了, 你4歲的哥哥跑去跟媽媽講, 這也算是親兄弟的背叛.
至於你們家庭的糾紛, 你親兄弟不在這裡, 即使你一個人講, 我們局外人也不知道怎麼回事

合夥一定是找志同道合的好友
當然不包含認識不深的"好友"
如果認識不深, 那自己要時時警惕, 該清楚的帳, 該講清楚的事情, 隨時都要溝通.
即使有小衝突, 只要是為了生意好, 抓緊大方向, 小事不需計較

即使生意出問題了
第一時間應該先想好損失控管
自己的生活還是要繼續
我第一年創業的時候, 在年底同時被三個客戶倒債, 那是不少錢, 我甚至請了徵信社, 也到他家要求他出面處理, 甚至找到他老婆娘家, 衡量到最後, 雖然不甘願, 我選擇放棄追討, 繼續賺錢..
因為要心裡想著那個煩人的爛帳, 整天想辦法討債, 又不一定討得到. 我最後是選擇繼續賺錢

心得分享吧
每個人都會遇到不如意
但是你會不會一次被打倒?
又或者你是打不死的蟑螂?
union0 wrote:
抱歉所以我去看了一下(恕刪)


曾經有人問我,能不能出個懶人包,
我想過,但後來我發覺,每每開頭想做成懶人包,
最後都會越說越多

但為了您,我來試試有沒有辦法以極簡的字數,以文字寫出懶人包.
反正我現在也睡不著.

不過感覺您應該不常使用youtube,
還在開店時,所拍的影片分成15集,
為[創業夢]系列,
在第15集之前基本上每集都約在15分鐘之內.

關店後,目前拍了4集,
為[創業夢-最終話]系列,
每集目前都在10分鐘內.

您所看到的,應該是直接跳最後一集,也就是15集下,
才是47分鐘.

年輕的時候,喜歡寫字抒發心情,但寫字很花時間,
看的人也累,如今可以用拍的,輕鬆許多.

以下是[懶人包].

我認識老王與吳先生超過十年.
老王,吳先生也是代號,以下用A,B來稱呼.
十幾年交情,也不是蜻蜓點水那種,
前年還一起出國.

這個計劃不是隨興而起,前前後後也談了3年多.

前年10月底開始營業,
前年11月初B要退出.

開店前有簽合約,其一條註明一年內退出為違約,
須賠償20萬違約金.
三人開會後,B依然選擇退出,並約定分期支付違約金.
前年12月底,A突然以合約裡的文字模糊地帶,
要我在虧損的情況下支付他[紅利],
沒賺錢還要紅利?自然談崩.

A隨即在他臉書發文,內容表示被我所騙才合夥,
我害他錢拿不回去等等損害我的信用之文字.
且整篇文章皆不是事實.

A不撤文,不公開道歉,我認為已損害到我的名譽,
所以我對A提告.

B的違約金是分期償還,分20個月,僅還了兩期就停止償還.
當時B以完全不溝通來處理此事,
不接電話,不回訊息,託其他朋友聯繫也一律回絕.

A也是如此,但卻頻頻在臉書持續放話.

我與A的官司,在去年二月開庭.
A有請律師,我沒請.

去年四月,我寄存證信函要求B一次性償還違約金.
B回函,他又沒退出,何來違約?並要求我退還他已還的兩期違約金,
不然就要告我.

此時我才知道,B退出,並同意償還違約金,皆為開會口頭約定,
畢竟即便B要退出,我仍沒有把事做絕,
所以沒讓他簽下任何退出書面文件.

所以B可以完全不承認自己退出.

去年四月,我與A的官司開第一次調解委員會,
A無意調解,故調解失敗.

調委會隔天A隨即寄出存證信函,
以合夥人身分表示我在調委會中同意合夥解散,
要求我立即終止租約並結束營業進行清算.

但我並沒有在調委會答應合夥解散.

隨後,B也請律師發了律師函給我,
內容與A寄的存證信函相同,
要以合夥人身分要求我立即終止租約並結束營業進行清算.

至此,我才確認A與B聯手.

去年八月,地檢署來函,表示不起訴A,
意即我告A沒告成.

去年十一月我對B提起告訴,
B有請律師,於調解庭表示願意賠錢了事.

去年十一月,A依舊持續寄存證信函要求我關店清算.

去年十一月,我選擇結束營業.

以上就是懶人包.

但我與A的訴訟還依然持續中.

以下就是我個人的[廢話],您可以不用浪費時間去看.

B退出後,A也不來幫忙,
我骨子硬,請工讀生繼續硬撐.
但大多數時間是我一個人撐一家店.

營業一年多的時間,面對著A不斷的在臉書放話攻擊,
我需要做回應,因為我們認識十幾年,
共同認識的朋友少說也十幾個.

我可以明顯的感覺出,這些人分成三個部分,
一部分人信任我,一部分人開始產生懷疑,一部分人不想參與其中.

另外兩部分人我可以不理,但支持我的朋友,我需要給個交代.

於是我以15集影片來解釋這次的事,
當時壓力很大,一個人撐一家店不是簡單的事.
早上七點採買,然後備料,然後營業,
基本上一天13,14個小時起跳.
漸漸的拍影片成為抒發壓力的一種方式.

這事要輕描淡寫帶過,的確可以說得很簡單,
如同您在文內提到,您被倒債,追討等等,
我相信當時也沒您說的那麼輕鬆.

我發現您喜歡舉極端的例子,比如說我之前所提親兄弟背叛之事.
感覺有點看不起人.
如果我說,我弟弟要創業,跟我借了一筆錢,
但最後他不僅不還錢,
還把我公司弄走,
這樣算不算背叛?

然後您又說這事我一個人講,僅是我單方面說詞,
那A與B之事也是我一人所講,您也不須花時間了解了吧.

錢我是一定要繼續賺,但看了我的敘述,
可以知道是A這個始作俑者還不依不饒的繼續惹事,
你肯放下,他還不肯呢.

結果這篇文章我也打了快一個小時
還是拍影片簡單點.
我就給點建議,創業的過程百百種,
我也只是其中一個,
一開始拍影片也只是想向支持我的朋友解釋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但後來我想,或許這些經驗也能幫得上一些想創業的朋友,
畢竟開頭大家都想得很美好.

您這麼理智,也分析的很有條理,
我想您是不會遇到這種事的,
我的經驗分享對您沒幫助,
但我還是謝謝您的回覆.
https://www.youtube.com/@cdplayerxp/videos
cdplayerxp wrote:
曾經有人問我,能不能(恕刪)


家裡有店面出租
看過幾次合夥開店失敗的狀況(房租就不付 東西就丟著.....)
只能說有些人能共富貴 但不能共患難.....
不懂的是 這些人(包含你的例子)都不是陌生人
還是這樣的結局??
Blessed are they who expect nothing for they shall not be disappointed !!
cdplayerxp wrote:
曾經有人問我,能不能(恕刪)


如果有讓您感受不好 我感到抱歉

不過
我還是希望你能夠加油
你很難一邊經營店面, 一邊又忙著跟股東打官司
建議你如果想繼續經營, 還是把股東的問題解決, 即使吃點虧都無所謂, 但是可以把心思拿來全力經營你的店

其實我不懂的是
如果持續虧錢
感覺起來二個股東都想退出
那為何不直接結束營業再自己東山再起? 又或者你出資把他們股份吃下來? 畢竟設備器材賣二手也不值錢, 不如賣你算了?

聽你的敘述重點大概是,
虧錢, 二個股東想退出, 但是你不接受
我的第一個建議是:
小額創業不要找合夥人.

第二個建議是:
合約可以請律師寫,千萬不要以為友情可以讓你省掉那些繁文縟節,
否則當你發現時,已經來不及後悔了.

第三個建議是:
排除越多對創業不利的因素,也僅僅只是增加一點點成功的機會.
如果沒有拚盡全力的決心,不管是自己想創業,還是別人邀你,
千萬別輕易開始.


其實…
第一點:你真的擔心的話…大額也不要找合夥人,獨資最沒問題!
第二點:千萬不要拿金錢去考驗人性…就算請律師寫也一樣…要當家人or朋友就不要談錢。
第三點:怕輸就不要玩。這六個字貫通了全文…

以上都是酸言…
但你倒了還能好好的…我覺得你還是有希望的…
有機會在拼…不要怕…
不就是繳繳學費…在慢慢拼回來…
只要還沒闔眼…就一定有機會…加油
對了…上法院其實也算增加實戰經驗,只是當下會很煩…
Tinker wrote:
家裡有店面出租看過幾(恕刪)


信任是一把兩面刃,因為信任,所以少了防備,
如果沒有信任,或許今天對方根本沒有機會.
信任越多,對方背叛你的機會也越多.
世上就是很多自私的人,
才會導致人與人之間的聯繫越來越薄弱.

但我還是選擇相信人性,
只不過經歷這次的事,
以後我會更多點保護自己.



union0 wrote:
如果有讓您感受不好 ...(恕刪)


不會的,您快言快語,是個直爽的人.

第一個合夥人退出,是他錯估了自己能扛的住餐飲創業的壓力.
第二個合夥人故意挑起事端,
我猜有兩種可能,一是他想退出,但不想賠違約金,又想把錢拿回去.
第二種可能,是他覺得已有一人退出,這個創業難以成功,
所以他想辦法能拿回多少就拿回多少.

這兩個合夥人想退出,我絕對同意,
但大家當初簽的合約,就是為了防止誰任意退出,
而破壞了當初設定的組合.
如果他們願意坐下來好好談,我相信很多事會不同,
偏偏他們選了錯誤的方式.

我的案例是,合約寫得不夠詳盡,沒清楚載明每個人的職責,
沒寫清楚退出的連帶責任,
才會讓他們在開頭就完全不負起合夥人的應負之責,
還可以在這段時間一直主張自己合夥人的權力.



Biaoa wrote:
我的第一個建議是:


這三點我完全認同!!
反正菜單技術都是我的,
時機合適的話我會再拚一場!!

上法院真的是增加實戰經驗,
素人pk律師也是很過癮的,
只不過一開始不熟悉,才會在第一場的調委會被律師修理
https://www.youtube.com/@cdplayerxp/videos
cdplayerxp wrote:
信任是一把兩面刃,因(恕刪)


如果是餐飲業
他們現在要退出也拿不回甚麼錢
裝潢跟用過的設備都不值錢
你們現在可以僵持的是當初寫的, 一年內不准退出的罰則

原來口頭要退出又被罰款, 然後又說他其實沒有要退出的那個股東
他應該是想了想, 退出還要被罰款, 那不如不退出反而不用再拿錢出來

你們的一年內退出還要罰款的規則還滿特別的
我第一次聽到有人這樣規定, 然後大家都接受了.
不過既然約定好的事情, 就是必須按著走下去了.

有機會的話
你還是跟他們趕快把官司的問題解決
我是覺得如他們二個已經無心經營, 如果不用花太多錢可以把他們的股份拿下來, 你自己也有錢可以拿下他們的股份, 那不如自己一個人好好經營.
cdplayerxp wrote:
信任是一把兩面刃,因(恕刪)


因為房客(們)都擺爛
我只好苦口婆心個別勸說 給房東一個方便 (也才了解 現行法律 保護房客遠高於房東 走法律程序要半年以上 才能合法處理房客留下得物品)
個別勸說時 也一一聽他們吐苦水
只能說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大家都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擴大 解釋
好像日後也會走法律程序 處理他們的糾紛吧
只能說朋友間常是情理法 上法院就是法理情
大家都說司法不可信
試想訴訟兩造 至少一方會輸 又怎會服氣
Blessed are they who expect nothing for they shall not be disappointed !!
加油!!!!
失敗還可以再爬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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